包九市监通告〔2024〕10号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17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4个大类。主要检测:柠檬黄、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76个指标,共抽检17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88%,涉及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6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一)九原区幼儿园食堂使用的香蕉,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噻虫嗪检出值为0.035(mg/kg),标准值为≤0.2(mg/kg)。
(二)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九原万达店售卖的香蕉,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噻虫嗪检出值为0.064(mg/kg),标准值为≤0.2(m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蒙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