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原府办发〔2022〕68号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区司法局提请,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适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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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定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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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原区2022年实施城乡建设重点项目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此件公开发布 )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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