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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150207011547060K/2026-035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15
    文号: 包九原府办发〔2021〕6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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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5 15:52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包九原府办发〔202162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

    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有关部门

        《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21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5

     

    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和《包头市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精神,为全面落实九原区顺利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九原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和农牧区传统取暖习惯的基础上,学习借鉴“2+26”重点城市和汾渭平原清洁取暖经验,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热源侧清洁低碳化与用户侧高效化舒适化相结合,坚持项目高质量建设与可持续运行相结合,坚持二氧化碳减排与大气污染治理相结合,坚持城市经济结构优化与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打造低碳化、清洁化、高效化、多元化、智能化、长效化六化同步的清洁取暖区

    (二)工作原则

    1.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技术指导,推动专项方案的落实。

    2.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

    3.安全取暖,统筹兼顾。各地区必须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动清洁取暖工作。统筹供需平衡,构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保障居民用气、用热、用电。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进度,又要保证施工、运行安全。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清洁取暖规划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对清洁取暖率指标的要求,到2023年,我区城区和农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其中2021年,完成90%的燃煤散烧治理任务,其他项目完成年度计划。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推动九原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成立九原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长:刘小平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永文  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建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梁少伟  区政府副区长

    乌云其木格  区政府副区长

     员:牛伟健  阿嘎如泰苏木

            赵治国  区哈业胡同镇

    任小荣  区哈林格尔镇

       区麻池镇

    王淑云  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吕建军  区赛汗街道办事处

    杨志坚  区萨如拉街道办事处

    贺志强  区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

    韩明凯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学文  区工信和科技局

    高永飞  区财政局

    金志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何继宝  区水务局

    赵部军  区农牧局

    尹先锋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牛永胜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王旭晨  区公安分局

       区交管大队

       包头供电局九原供电分局

       包头九原供水公司

    杨明璐  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

    姚永义  九原区华融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办落实、组织验收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向领导小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金志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明凯、马学文、高永飞、何继宝、赵部军、尹先锋、崔云和牛永胜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1.第一工作组负责居民煤改热煤改气项目

     长:金志强 区住建局局长

     员:杨明璐 市燃气公司总经理

    姚永义 华融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2.第二工作组负责新能源取暖项目

     长:韩明凯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员:乔    九原区供电局局长

    赵部军  区农牧局局长

    3.第三工作组负责商业用户清洁取暖项目

     长: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乔   九原区供电局局长

    杨明璐 市燃气公司总经理 

    姚永义 华融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4.第四工作组负责禁煤管理

     长:崔   区市场监管理局局长

    王旭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管大队队长

    牛永胜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苏木镇、街道办事处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等工作全面负责。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风、光、电等新能源项目实施,负责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等方式的居民燃煤散烧整治工作,并负责资金审核。做好能源保障工作,负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审核、立项、招投标等。

    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包三电厂高背压等项目改造,并负责资金审核。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居民燃煤散烧治理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入网和天然气气源、管网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做好供热、燃气安全监管,并负责资金审核。

    区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落实区级财政配套资金。负责制定资金监管办法,负责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严格审核资金拨付与使用。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及配套热力站、管线等工程的规划审批。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排放指标进行监管。负责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禁燃区内禁煤管控、原煤销售网点清理整治。配合区住建局、区发改委推动商业用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禁燃区内无证流动摊点以及其他户外原煤散烧治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强禁燃区内禁煤管控,组织开展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公安分局和区交管大队负责加强原煤运输管控,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供电局负责实施电网增容,完善配电设施建设,争取市供电局补贴支持。加强与各地区联系,落实制定年度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电网改造资金,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可靠用电。

    区水务局负责督促城区和农区完善配套给水设施,保障项目用水。

    区农牧局负责农村生物质能供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督促各地区抓好工程落实和验收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燃气、供热等项目单位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任务目标

    (一)燃煤散烧整治

    1.任务计划

    全区共完成23167户、187.12万平方米综合整治任务。

    2021年,要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90%,即20850户,168.408万平方米;对已列入近3年拆迁计划的区域,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调整改造方式和改造进度。

    各属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技术路线,调整改造方式,适当调整改造面积。

    2.任务分工

    1)接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430户、3.3万平方米。其中,白音席勒办事处392户、3.1万平方米;沙河街道38户、0.2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商业用户)

    责任分工: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供热单位负责热源、热网建设。

    2)煤改太阳能+电辅助项目。涉及13525户,11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其中,白音席勒办事处575户、4.6万平方米;哈林格尔镇2291户、18.3万平方米;哈业胡同镇5030户、40.2万平方米;赛汗街道办事处391户、3.1万平方米;沙河街道办事处3237户、25.9万平方米;麻池镇685户、5.5平方米;萨如拉办事处971户、7.8万平方米;阿嘎如泰苏木345户、4.6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商业用户)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供电局负责电网升级改造。

    3煤改气改造项目。涉及9212户,73.7万平方米。其中,哈林格尔镇4804户、38.4万平方米;哈业胡同镇545户、4.4万平方米;赛汗街道办事处1163户、9.3万平方米;沙河街道办事处298户、2.4万平方米;麻池镇1022户、8.1万平方米;萨如拉办事处1034户、8.3万平方米;阿嘎如泰苏木346户、2.8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商业用户)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中燃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按照包头市有关规定负责气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

    4)禁煤管理。加强源头管控,依法加强运输环节散煤监管,严禁改造范围内销售、经营和燃用散煤。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供热管网建设

    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涉及康园、振翔、志恩、东方、民苑和景富等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市级计划50万平米,市级补贴按总投资30%进行补贴,区级补贴按总投资70%进行补贴。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市级下达九原区即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共计45.38万平方米,市级补贴按总投资50%进行补贴,区级补贴按总投资50%进行补贴。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摸排准备420-515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对区域内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情况进行排查,收集相关资料,组织测算,确定辖区内清洁取暖实施项目。

    (二)项目前期516-615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前期工作,包括培训、设计、可研、立项等。

    (三)组织实施:616-1010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施工。

    (四)组织验收:1011-1231日,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牵头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审计、验收。依照燃气、供热以及用电供热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相关验收规范制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必须明确改造方式和改造用户信息,以及实际供热户数和供热面积(验收过程中每户需留存影像资料)。健全用户信息,完善统计资料。

        六、补贴政策

    本补贴政策适用于本方案涉及的项目。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奖补。

    (一)居民热电联产或工业余热集中供热改造

    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按照改造区域实际供热面积130/平方米进行补贴,包括一次网、二次网、庭院管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对已解决采暖,未解决生活用气的用户,具备管道天然气改造条件的,按照3000/户(不含终端燃气具设备、燃气具设备连接及辅材)对燃气管网进行补贴。

    (二)居民电代煤

    1.分户式、集中式电代煤。采用空气源热泵、电热膜改造的配套费按180/平方米补贴;采用电锅炉等方式改造的,按照取暖面积100/平方米补贴,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超过部分由用户承担。

    2.运行电价执行峰谷电价

    (三)太阳能+电辅助

    太阳能+电辅助改造费成本280/平方米,按照24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用户承担40/平方米。

    (四)居民生物质取暖

    生物质炉具补贴。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85%(每户最高补贴3500)的标准进行补贴,超出补贴标准的费用由用户承担。具体办法由区农牧局制定。

    (五)居民气代煤改造

    1.天然气壁挂炉改造。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天然气低压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

    2.居民大院天然气锅炉改造。按照取暖面积80平方米/户进行分户,分户后锅炉设备补贴1800/户,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工程款补贴5000/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3.气费补贴。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市、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平方米·采暖季,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暂按三年补贴。)

    (六)集中取暖热源、供热管网扩容及改造

    按照现行相关的供热管网改造政策进行,本次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七)电网增容

    电网增容补贴政策由供电局争取市供电局资金并实施。

    (八)建筑能效提升

    既有居住建筑外墙保温按照126/平方米补贴。

    七、投资估算

    (一)燃煤散烧整治项目

    计划总投资3.8亿元,其中,市级补贴2.4亿元,区级补贴1亿元,居民0.4亿元。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计划投资0.57亿元,市级补贴0.285亿元,区级补贴0.285亿元。

    (三)供热管网改造建设

    计划投资0.2亿元,其中,市级补贴0.06亿元,区级0.14亿元。

    八、工作要求

    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牵头推进清洁取暖各项工作,指导督促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的长效机制。区属驻区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一)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整治措施,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拓宽区级融资渠道。

    (三)供应保障。加快热源、气源、管网建设,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项目管理。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履行项目相关法定程序;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全过程介入项目管理;要制定科学、高效的验收办法及程序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环境效益等。

    (五)资金管理。财政局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监督管理机制。补贴资金由属地政府统筹使用并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财政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补贴资金。

    (六)安全管理。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责任,既要保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更要保证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改造。各项目要把用户安全使用教育、宣传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竣工验收管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七)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动的强大合力。

     

     

        附件:12021年包头市下达九原区清洁取暖任务表

              220212023年区镇、办事处计划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项目统计表

              3、包头市九原区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表

              4、包头市九原区居民清洁取暖项目气费补贴测算表

     

     

     

     

     

     

     

     

     

     

     


    附件1

    2021年包头市下达九原区清洁取暖任务表

    包头市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平方米)

    投资(万元)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居民  (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一、集中供热合计

    430

    33594

    436.72

    436.72

    305.71

    131.02

    0


    二、煤改太阳能+电辅助

    13525

    1100701

    30819.628

    26416.824

    18491.7768

    7925.0472

    4402.804

    80/

    三、煤改气合计

    9212

    736960

    6264.16

    6264.16

    4384.912

    1879.248

    0

    80/

    所有项目总计

    23167

    1871255

    37520.51

    33117.71

    23182.39

    9935.31

    4402.8


     

     

     

     

     

     

    包头市工业余热及热电联产热源改造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

    项目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万元)

    市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投资来源

    今年市财政资金(万元)

    实施单位

    备注

    包三2×300MW供热机组灵活性改造(高背压改造)

    热源改造

    新建热网综合管架,中压联通阀需重新更换,采用硬质密封可100%关闭的液控蝶阀。增加2套电动热网循环水泵及配套变频控制装置,增加两台热网加热器,同步完成控制系统改造。改造后可新增供热面积为600万平米。

    2021.6-2022.10

    3370

    168.50

    3201.50

    168.50

    包头第三热电厂

    提升机组供热能力,提高低负荷机组稳燃保供能力

     

     

     

    包头市供热管网改造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规模

    项目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万元)

    市财政资金(万元)

    区财政(万元)

    其他投资来源

    2021年市财政资金(万元

    2021年区财政资金(万元

    所属区域

    备注

    九原区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管网建设

    涉及5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2021.5-2021.10

    2000.00

    600.00

    1400.00

    0.00

    300.00

    1400.00

    九原区

    市级按总投资的30%补贴,区级按总投资的70%补贴

    九原区经十二路供热工程项目

    官网建设

    新建DN450MM直埋供热管道0.83公里,建设气垫沙河西街终点至黄河大街

    2022.1-2023.12

    267

    8.01

    0

    258.99

    0

    0

    九原区

    企业自筹,

    市级按总投资的3%补贴

     

     

    包头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规模

    项目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万元)

    市财政资金(万元)

    区财政(万元)

    其他投资来源

    2021年市财政资金(万元

    2021年区财政资金(万元

    所属区域

    备注

    九原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建筑节能改造

    45.38

    2021-2023

    5717.88

    2858.94

    2858.94

    0.00

    952.98

    958.98

    九原区

    市级按总投资的50%补贴,区级按总投资的50%补贴

     

    包头市居民清洁取暖项目气费补贴测算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万平米)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其中2021年市、区两级补贴(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小计

    市级

    区级

    九原区

    9212

    736960

    1768.70

    1238.09

    530.61

    544.64

    381.25

    163.39

    补贴三年

     

     

    附件2

    2021-2023年区镇、办事处计划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统计表

    序号

    镇、街道办

    公建名称

    所属单位

    建筑面积(㎡)

    备注

    1

    哈业胡同镇

    各村委会

    各行政村

    4800


    2

    哈业胡同镇小学

    哈业胡同镇小学

    11000


    3

    胡同镇政府办公楼

    政府

    3360


    4

    胡同卫生院

    胡同卫生院

    2400


     

    21560


    5

    麻池镇

    各村委会

    23

    11500


    6

    麻池镇政府办公楼

    2

    4000


    7

    麻池卫生院

    1

    200


     

    15700


    8

    阿嘎如泰苏木

    嘎查委员会1

    阿贵沟嘎查

    600


    9

    嘎查委员会2

    阿嘎如泰嘎查

    1200


    10

    卫生院


    998


    11

    培训中心


    780


    12

    村集体组织


    800


    13

    政府办公楼


    960


    14

    政府办公房


    500


    15

    阿嘎如泰苏木

    政府楼


    1500


    16

    活动中心


    1200


    17

    国土所


    400


    18

    嘎查委员会3

    梅力更嘎查

    200


    19

    党群中心1


    180


    20

    林业管护中心


    2400


    21

    梅力更召庙


    4520


    22

    村委会

    乌兰计五村

    1100


    23

    党群中心2


    360


    24

    服务大厅


    260


    25

    幼儿园


    795


     

    18753


    26

    沙河街道办事处

    西脑包村

    367

    102154


    27

    梁家营村

    141

    45884


    28

    健康路10号街坊


    35000


    29

    万达社区(夹心房)

    38

    2234


     

    185272


    30

    白音席勒办事处

    东方嘉苑小区

    320

    27000


    31

    黄草洼

    392

    149800


     

    176800


    32

    哈林格尔镇

    村委会

    新河村

    400


    33

    旧村委会

    土黑麻淖村

    400


    34

    新村委会

    土黑麻淖村

    70


    35

    村委会

    兰桂村

    400


    36

    防洪指挥部

    水务局

    400


    37

    村委会

    乔圪堵村

    300


    38

    村委会

    山羊村

    400


    39

    村委会

    全巴图村

    400


    40

    特优粮米面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官将村

    150


    41

    村委会

    段四村

    350


    42

    上段村小组

    500


    43

    三湖河管理所

    250


    44

    养路段

    500


    45

    哈林格尔镇

    哈业色气村小组

    段四村

    350


    46

    下段村小组

    180


    47

    王家圪旦村小组

    200


    48

    三岔口村小组

    150


    49

    旧村委会

    150


    50

    派出所

    哈林格尔镇

    1280


    51

    党群服务中心

    517.5


    52

    食堂

    644


    53

    村委会

    厂汉村

    300


    54

    尔甲亥活动中心

    160


    55

    东二活动中心

    80


     

    8531.5


    56

    萨如拉办事处

    各社区办公建筑


    11000




    合计


    11000


     

    437616.5


     

     

     

     

     

    附件3

    包头市九原区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平方米)

    投资(万元)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居民  (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所有项目总计

    23167

    1871255

    37520.51

    33117.71

    23182.39

    9935.31

    4402.80


    沙河街道办

    3573

    285034

    7482.562

    6446.722

    4512.7054

    1934.0166

    1035.84


    白音席勒街道办

    967

    77360

    1695.68

    1511.68

    1058.176

    453.504

    184


    赛汗街道办

    1554

    124320

    1666.68

    1541.56

    1079.092

    462.468

    125.12


    萨如拉街道办

    2005

    160400

    2878.16

    2567.44

    1797.208

    770.232

    310.72


    哈业胡同镇

    5575

    446000

    11637.8

    10028.2

    7019.74

    3008.46

    1609.6


    麻池镇

    1707

    136560

    2229.36

    2010.16

    1407.112

    603.048

    219.2


    哈林格尔镇

    7095

    567600

    8398.56

    7665.44

    5365.808

    2299.632

    733.12


    阿嘎如泰苏木

    691

    73981

    1531.708

    1346.504

    942.5528

    403.9512

    185.204


    一、集中供热合计

    430

    33594

    436.72

    436.72

    305.71

    131.02

    0.00


    白音席勒街道办

    392

    31360

    407.68

    407.68

    285.38

    122.30

    0.00


    沙河街道办

    38

    2234

    29.04

    29.04

    20.33

    8.71

    0.00


    二、煤改太阳能+电辅助

    13525

    1100701

    30819.628

    26416.824

    18491.7768

    7925.0472

    4402.804


    沙河街道办

    3237

    258960

    7250.88

    6215.04

    4350.53

    1864.51

    1035.84


    白音席勒街道办

    575

    46000

    1288.00

    1104.00

    772.80

    331.20

    184.00


    赛汗街道办

    391

    31280

    875.84

    750.72

    525.50

    225.22

    125.12


    萨如拉街道办

    971

    77680

    2175.04

    1864.32

    1305.02

    559.30

    310.72


    哈业胡同镇

    5030

    402400

    11267.20

    9657.60

    6760.32

    2897.28

    1609.60


    麻池镇

    685

    54800

    1534.40

    1315.20

    920.64

    394.56

    219.20


    哈林格尔镇

    2291

    183280

    5131.84

    4398.72

    3079.10

    1319.62

    733.12


    阿嘎如泰苏木

    345

    46301

    1296.43

    1111.22

    777.86

    333.37

    185.20


    三、煤改气合计

    9212

    736960

    6264.16

    6264.16

    4384.912

    1879.248

    0


    沙河街道办

    298

    23840

    202.64

    202.64

    141.85

    60.79

    0.00


    赛汗街道办

    1163

    93040

    790.84

    790.84

    553.59

    237.25

    0.00


    萨如拉街道办

    1034

    82720

    703.12

    703.12

    492.18

    210.94

    0.00


    哈业胡同镇

    545

    43600

    370.60

    370.60

    259.42

    111.18

    0.00


    麻池镇

    1022

    81760

    694.96

    694.96

    486.47

    208.49

    0.00


    哈林格尔镇

    4804

    384320

    3266.72

    3266.72

    2286.70

    980.02

    0.00


    阿嘎如泰苏木

    346

    27680

    235.28

    235.28

    164.70

    70.58

    0.00


     

     

     

     

     

     

     

     

     

    附件4

    包头市九原区居民清洁取暖项目气费补贴测算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万平米)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其中2021年市、区两级补贴(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小计

    市级

    区级

    九原区

    9212

    736960

    1768.704

    1238.0928

    530.6112

    544.64

    381.25

    163.39

    补贴三年

    沙河街道办

    298

    23840

    57.22

    40.05

    17.16

    19.07

    13.35

    5.72


    赛汗街道办

    1163

    93040

    223.30

    156.31

    66.99

    74.43

    52.10

    22.33


    萨如拉街道办

    1034

    82720

    198.53

    138.97

    59.56

    66.18

    46.32

    19.85


    哈业胡同镇

    545

    43600

    104.64

    73.25

    31.39

    34.88

    24.42

    10.46


    麻池镇

    1022

    81760

    196.22

    137.36

    58.87

    65.41

    45.79

    19.62


    哈林格尔镇

    4804

    384320

    922.37

    645.66

    276.71

    307.46

    215.22

    92.24


    阿嘎如泰苏木

    346

    27680

    66.43

    46.50

    19.93

    22.14

    15.50

    6.64



    (此件公开发布 )

    政策解读
    欢迎进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
    索引号: 11150207011547060K/2026-035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15
    文号: 包九原府办发〔2021〕6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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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7-15 15:52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包九原府办发〔202162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

    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有关部门

        《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21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15

     

    九原区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和《包头市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精神,为全面落实九原区顺利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九原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和农牧区传统取暖习惯的基础上,学习借鉴“2+26”重点城市和汾渭平原清洁取暖经验,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坚持热源侧清洁低碳化与用户侧高效化舒适化相结合,坚持项目高质量建设与可持续运行相结合,坚持二氧化碳减排与大气污染治理相结合,坚持城市经济结构优化与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打造低碳化、清洁化、高效化、多元化、智能化、长效化六化同步的清洁取暖区

    (二)工作原则

    1.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技术指导,推动专项方案的落实。

    2.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

    3.安全取暖,统筹兼顾。各地区必须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动清洁取暖工作。统筹供需平衡,构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保障居民用气、用热、用电。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进度,又要保证施工、运行安全。

    4.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清洁取暖规划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对清洁取暖率指标的要求,到2023年,我区城区和农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其中2021年,完成90%的燃煤散烧治理任务,其他项目完成年度计划。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推动九原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统筹推进系统治理,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成立九原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长:刘小平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永文  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建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梁少伟  区政府副区长

    乌云其木格  区政府副区长

     员:牛伟健  阿嘎如泰苏木

            赵治国  区哈业胡同镇

    任小荣  区哈林格尔镇

       区麻池镇

    王淑云  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吕建军  区赛汗街道办事处

    杨志坚  区萨如拉街道办事处

    贺志强  区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

    韩明凯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学文  区工信和科技局

    高永飞  区财政局

    金志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何继宝  区水务局

    赵部军  区农牧局

    尹先锋  区应急管理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牛永胜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王旭晨  区公安分局

       区交管大队

       包头供电局九原供电分局

       包头九原供水公司

    杨明璐  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

    姚永义  九原区华融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办落实、组织验收等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情况,向领导小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金志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明凯、马学文、高永飞、何继宝、赵部军、尹先锋、崔云和牛永胜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1.第一工作组负责居民煤改热煤改气项目

     长:金志强 区住建局局长

     员:杨明璐 市燃气公司总经理

    姚永义 华融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2.第二工作组负责新能源取暖项目

     长:韩明凯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员:乔    九原区供电局局长

    赵部军  区农牧局局长

    3.第三工作组负责商业用户清洁取暖项目

     长: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乔   九原区供电局局长

    杨明璐 市燃气公司总经理 

    姚永义 华融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4.第四工作组负责禁煤管理

     长:崔   区市场监管理局局长

    王旭晨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交管大队队长

    牛永胜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苏木镇、街道办事处作为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等工作全面负责。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风、光、电等新能源项目实施,负责煤改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等方式的居民燃煤散烧整治工作,并负责资金审核。做好能源保障工作,负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审核、立项、招投标等。

    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包三电厂高背压等项目改造,并负责资金审核。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居民燃煤散烧治理和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入网和天然气气源、管网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做好供热、燃气安全监管,并负责资金审核。

    区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落实区级财政配套资金。负责制定资金监管办法,负责资金支出预算的编制、执行、资金调度,严格审核资金拨付与使用。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及配套热力站、管线等工程的规划审批。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排放指标进行监管。负责争取环保专项补贴资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禁燃区内禁煤管控、原煤销售网点清理整治。配合区住建局、区发改委推动商业用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禁燃区内无证流动摊点以及其他户外原煤散烧治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强禁燃区内禁煤管控,组织开展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公安分局和区交管大队负责加强原煤运输管控,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供电局负责实施电网增容,完善配电设施建设,争取市供电局补贴支持。加强与各地区联系,落实制定年度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电网改造资金,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可靠用电。

    区水务局负责督促城区和农区完善配套给水设施,保障项目用水。

    区农牧局负责农村生物质能供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督促各地区抓好工程落实和验收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燃气、供热等项目单位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四、任务目标

    (一)燃煤散烧整治

    1.任务计划

    全区共完成23167户、187.12万平方米综合整治任务。

    2021年,要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90%,即20850户,168.408万平方米;对已列入近3年拆迁计划的区域,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调整改造方式和改造进度。

    各属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技术路线,调整改造方式,适当调整改造面积。

    2.任务分工

    1)接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430户、3.3万平方米。其中,白音席勒办事处392户、3.1万平方米;沙河街道38户、0.2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商业用户)

    责任分工: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供热单位负责热源、热网建设。

    2)煤改太阳能+电辅助项目。涉及13525户,11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其中,白音席勒办事处575户、4.6万平方米;哈林格尔镇2291户、18.3万平方米;哈业胡同镇5030户、40.2万平方米;赛汗街道办事处391户、3.1万平方米;沙河街道办事处3237户、25.9万平方米;麻池镇685户、5.5平方米;萨如拉办事处971户、7.8万平方米;阿嘎如泰苏木345户、4.6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商业用户)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供电局负责电网升级改造。

    3煤改气改造项目。涉及9212户,73.7万平方米。其中,哈林格尔镇4804户、38.4万平方米;哈业胡同镇545户、4.4万平方米;赛汗街道办事处1163户、9.3万平方米;沙河街道办事处298户、2.4万平方米;麻池镇1022户、8.1万平方米;萨如拉办事处1034户、8.3万平方米;阿嘎如泰苏木346户、2.8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商业用户)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中燃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按照包头市有关规定负责气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

    4)禁煤管理。加强源头管控,依法加强运输环节散煤监管,严禁改造范围内销售、经营和燃用散煤。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供热管网建设

    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涉及康园、振翔、志恩、东方、民苑和景富等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市级计划50万平米,市级补贴按总投资30%进行补贴,区级补贴按总投资70%进行补贴。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市级下达九原区即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共计45.38万平方米,市级补贴按总投资50%进行补贴,区级补贴按总投资50%进行补贴。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摸排准备420-515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对区域内的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情况进行排查,收集相关资料,组织测算,确定辖区内清洁取暖实施项目。

    (二)项目前期516-615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按照任务分工开展前期工作,包括培训、设计、可研、立项等。

    (三)组织实施:616-1010日,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施工。

    (四)组织验收:1011-1231日,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牵头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审计、验收。依照燃气、供热以及用电供热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相关验收规范制定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必须明确改造方式和改造用户信息,以及实际供热户数和供热面积(验收过程中每户需留存影像资料)。健全用户信息,完善统计资料。

        六、补贴政策

    本补贴政策适用于本方案涉及的项目。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奖补。

    (一)居民热电联产或工业余热集中供热改造

    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按照改造区域实际供热面积130/平方米进行补贴,包括一次网、二次网、庭院管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对已解决采暖,未解决生活用气的用户,具备管道天然气改造条件的,按照3000/户(不含终端燃气具设备、燃气具设备连接及辅材)对燃气管网进行补贴。

    (二)居民电代煤

    1.分户式、集中式电代煤。采用空气源热泵、电热膜改造的配套费按180/平方米补贴;采用电锅炉等方式改造的,按照取暖面积100/平方米补贴,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超过部分由用户承担。

    2.运行电价执行峰谷电价

    (三)太阳能+电辅助

    太阳能+电辅助改造费成本280/平方米,按照24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用户承担40/平方米。

    (四)居民生物质取暖

    生物质炉具补贴。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85%(每户最高补贴3500)的标准进行补贴,超出补贴标准的费用由用户承担。具体办法由区农牧局制定。

    (五)居民气代煤改造

    1.天然气壁挂炉改造。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天然气低压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

    2.居民大院天然气锅炉改造。按照取暖面积80平方米/户进行分户,分户后锅炉设备补贴1800/户,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工程款补贴5000/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3.气费补贴。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市、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平方米·采暖季,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暂按三年补贴。)

    (六)集中取暖热源、供热管网扩容及改造

    按照现行相关的供热管网改造政策进行,本次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七)电网增容

    电网增容补贴政策由供电局争取市供电局资金并实施。

    (八)建筑能效提升

    既有居住建筑外墙保温按照126/平方米补贴。

    七、投资估算

    (一)燃煤散烧整治项目

    计划总投资3.8亿元,其中,市级补贴2.4亿元,区级补贴1亿元,居民0.4亿元。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计划投资0.57亿元,市级补贴0.285亿元,区级补贴0.285亿元。

    (三)供热管网改造建设

    计划投资0.2亿元,其中,市级补贴0.06亿元,区级0.14亿元。

    八、工作要求

    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牵头推进清洁取暖各项工作,指导督促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的长效机制。区属驻区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一)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整治措施,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拓宽区级融资渠道。

    (三)供应保障。加快热源、气源、管网建设,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项目管理。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履行项目相关法定程序;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全过程介入项目管理;要制定科学、高效的验收办法及程序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环境效益等。

    (五)资金管理。财政局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监督管理机制。补贴资金由属地政府统筹使用并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财政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补贴资金。

    (六)安全管理。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责任,既要保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更要保证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改造。各项目要把用户安全使用教育、宣传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竣工验收管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七)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动的强大合力。

     

     

        附件:12021年包头市下达九原区清洁取暖任务表

              220212023年区镇、办事处计划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项目统计表

              3、包头市九原区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表

              4、包头市九原区居民清洁取暖项目气费补贴测算表

     

     

     

     

     

     

     

     

     

     

     


    附件1

    2021年包头市下达九原区清洁取暖任务表

    包头市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平方米)

    投资(万元)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居民  (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一、集中供热合计

    430

    33594

    436.72

    436.72

    305.71

    131.02

    0


    二、煤改太阳能+电辅助

    13525

    1100701

    30819.628

    26416.824

    18491.7768

    7925.0472

    4402.804

    80/

    三、煤改气合计

    9212

    736960

    6264.16

    6264.16

    4384.912

    1879.248

    0

    80/

    所有项目总计

    23167

    1871255

    37520.51

    33117.71

    23182.39

    9935.31

    4402.8


     

     

     

     

     

     

    包头市工业余热及热电联产热源改造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规模

    项目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万元)

    市财政资金(万元)

    其他投资来源

    今年市财政资金(万元)

    实施单位

    备注

    包三2×300MW供热机组灵活性改造(高背压改造)

    热源改造

    新建热网综合管架,中压联通阀需重新更换,采用硬质密封可100%关闭的液控蝶阀。增加2套电动热网循环水泵及配套变频控制装置,增加两台热网加热器,同步完成控制系统改造。改造后可新增供热面积为600万平米。

    2021.6-2022.10

    3370

    168.50

    3201.50

    168.50

    包头第三热电厂

    提升机组供热能力,提高低负荷机组稳燃保供能力

     

     

     

    包头市供热管网改造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规模

    项目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万元)

    市财政资金(万元)

    区财政(万元)

    其他投资来源

    2021年市财政资金(万元

    2021年区财政资金(万元

    所属区域

    备注

    九原区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管网建设

    涉及5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

    2021.5-2021.10

    2000.00

    600.00

    1400.00

    0.00

    300.00

    1400.00

    九原区

    市级按总投资的30%补贴,区级按总投资的70%补贴

    九原区经十二路供热工程项目

    官网建设

    新建DN450MM直埋供热管道0.83公里,建设气垫沙河西街终点至黄河大街

    2022.1-2023.12

    267

    8.01

    0

    258.99

    0

    0

    九原区

    企业自筹,

    市级按总投资的3%补贴

     

     

    包头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规模

    项目起止时间

    总投资额(万元)

    市财政资金(万元)

    区财政(万元)

    其他投资来源

    2021年市财政资金(万元

    2021年区财政资金(万元

    所属区域

    备注

    九原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建筑节能改造

    45.38

    2021-2023

    5717.88

    2858.94

    2858.94

    0.00

    952.98

    958.98

    九原区

    市级按总投资的50%补贴,区级按总投资的50%补贴

     

    包头市居民清洁取暖项目气费补贴测算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万平米)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其中2021年市、区两级补贴(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小计

    市级

    区级

    九原区

    9212

    736960

    1768.70

    1238.09

    530.61

    544.64

    381.25

    163.39

    补贴三年

     

     

    附件2

    2021-2023年区镇、办事处计划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统计表

    序号

    镇、街道办

    公建名称

    所属单位

    建筑面积(㎡)

    备注

    1

    哈业胡同镇

    各村委会

    各行政村

    4800


    2

    哈业胡同镇小学

    哈业胡同镇小学

    11000


    3

    胡同镇政府办公楼

    政府

    3360


    4

    胡同卫生院

    胡同卫生院

    2400


     

    21560


    5

    麻池镇

    各村委会

    23

    11500


    6

    麻池镇政府办公楼

    2

    4000


    7

    麻池卫生院

    1

    200


     

    15700


    8

    阿嘎如泰苏木

    嘎查委员会1

    阿贵沟嘎查

    600


    9

    嘎查委员会2

    阿嘎如泰嘎查

    1200


    10

    卫生院


    998


    11

    培训中心


    780


    12

    村集体组织


    800


    13

    政府办公楼


    960


    14

    政府办公房


    500


    15

    阿嘎如泰苏木

    政府楼


    1500


    16

    活动中心


    1200


    17

    国土所


    400


    18

    嘎查委员会3

    梅力更嘎查

    200


    19

    党群中心1


    180


    20

    林业管护中心


    2400


    21

    梅力更召庙


    4520


    22

    村委会

    乌兰计五村

    1100


    23

    党群中心2


    360


    24

    服务大厅


    260


    25

    幼儿园


    795


     

    18753


    26

    沙河街道办事处

    西脑包村

    367

    102154


    27

    梁家营村

    141

    45884


    28

    健康路10号街坊


    35000


    29

    万达社区(夹心房)

    38

    2234


     

    185272


    30

    白音席勒办事处

    东方嘉苑小区

    320

    27000


    31

    黄草洼

    392

    149800


     

    176800


    32

    哈林格尔镇

    村委会

    新河村

    400


    33

    旧村委会

    土黑麻淖村

    400


    34

    新村委会

    土黑麻淖村

    70


    35

    村委会

    兰桂村

    400


    36

    防洪指挥部

    水务局

    400


    37

    村委会

    乔圪堵村

    300


    38

    村委会

    山羊村

    400


    39

    村委会

    全巴图村

    400


    40

    特优粮米面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官将村

    150


    41

    村委会

    段四村

    350


    42

    上段村小组

    500


    43

    三湖河管理所

    250


    44

    养路段

    500


    45

    哈林格尔镇

    哈业色气村小组

    段四村

    350


    46

    下段村小组

    180


    47

    王家圪旦村小组

    200


    48

    三岔口村小组

    150


    49

    旧村委会

    150


    50

    派出所

    哈林格尔镇

    1280


    51

    党群服务中心

    517.5


    52

    食堂

    644


    53

    村委会

    厂汉村

    300


    54

    尔甲亥活动中心

    160


    55

    东二活动中心

    80


     

    8531.5


    56

    萨如拉办事处

    各社区办公建筑


    11000




    合计


    11000


     

    437616.5


     

     

     

     

     

    附件3

    包头市九原区燃煤散烧整治项目资金计划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平方米)

    投资(万元)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居民  (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所有项目总计

    23167

    1871255

    37520.51

    33117.71

    23182.39

    9935.31

    4402.80


    沙河街道办

    3573

    285034

    7482.562

    6446.722

    4512.7054

    1934.0166

    1035.84


    白音席勒街道办

    967

    77360

    1695.68

    1511.68

    1058.176

    453.504

    184


    赛汗街道办

    1554

    124320

    1666.68

    1541.56

    1079.092

    462.468

    125.12


    萨如拉街道办

    2005

    160400

    2878.16

    2567.44

    1797.208

    770.232

    310.72


    哈业胡同镇

    5575

    446000

    11637.8

    10028.2

    7019.74

    3008.46

    1609.6


    麻池镇

    1707

    136560

    2229.36

    2010.16

    1407.112

    603.048

    219.2


    哈林格尔镇

    7095

    567600

    8398.56

    7665.44

    5365.808

    2299.632

    733.12


    阿嘎如泰苏木

    691

    73981

    1531.708

    1346.504

    942.5528

    403.9512

    185.204


    一、集中供热合计

    430

    33594

    436.72

    436.72

    305.71

    131.02

    0.00


    白音席勒街道办

    392

    31360

    407.68

    407.68

    285.38

    122.30

    0.00


    沙河街道办

    38

    2234

    29.04

    29.04

    20.33

    8.71

    0.00


    二、煤改太阳能+电辅助

    13525

    1100701

    30819.628

    26416.824

    18491.7768

    7925.0472

    4402.804


    沙河街道办

    3237

    258960

    7250.88

    6215.04

    4350.53

    1864.51

    1035.84


    白音席勒街道办

    575

    46000

    1288.00

    1104.00

    772.80

    331.20

    184.00


    赛汗街道办

    391

    31280

    875.84

    750.72

    525.50

    225.22

    125.12


    萨如拉街道办

    971

    77680

    2175.04

    1864.32

    1305.02

    559.30

    310.72


    哈业胡同镇

    5030

    402400

    11267.20

    9657.60

    6760.32

    2897.28

    1609.60


    麻池镇

    685

    54800

    1534.40

    1315.20

    920.64

    394.56

    219.20


    哈林格尔镇

    2291

    183280

    5131.84

    4398.72

    3079.10

    1319.62

    733.12


    阿嘎如泰苏木

    345

    46301

    1296.43

    1111.22

    777.86

    333.37

    185.20


    三、煤改气合计

    9212

    736960

    6264.16

    6264.16

    4384.912

    1879.248

    0


    沙河街道办

    298

    23840

    202.64

    202.64

    141.85

    60.79

    0.00


    赛汗街道办

    1163

    93040

    790.84

    790.84

    553.59

    237.25

    0.00


    萨如拉街道办

    1034

    82720

    703.12

    703.12

    492.18

    210.94

    0.00


    哈业胡同镇

    545

    43600

    370.60

    370.60

    259.42

    111.18

    0.00


    麻池镇

    1022

    81760

    694.96

    694.96

    486.47

    208.49

    0.00


    哈林格尔镇

    4804

    384320

    3266.72

    3266.72

    2286.70

    980.02

    0.00


    阿嘎如泰苏木

    346

    27680

    235.28

    235.28

    164.70

    70.58

    0.00


     

     

     

     

     

     

     

     

     

    附件4

    包头市九原区居民清洁取暖项目气费补贴测算表

    项目

    户数

    (户)

    面积

    (万平米)

    市、区两级应补贴资金(万元)

    其中2021年市、区两级补贴(万元)

    备注

    合计

    市级

    区级

    小计

    市级

    区级

    九原区

    9212

    736960

    1768.704

    1238.0928

    530.6112

    544.64

    381.25

    163.39

    补贴三年

    沙河街道办

    298

    23840

    57.22

    40.05

    17.16

    19.07

    13.35

    5.72


    赛汗街道办

    1163

    93040

    223.30

    156.31

    66.99

    74.43

    52.10

    22.33


    萨如拉街道办

    1034

    82720

    198.53

    138.97

    59.56

    66.18

    46.32

    19.85


    哈业胡同镇

    545

    43600

    104.64

    73.25

    31.39

    34.88

    24.42

    10.46


    麻池镇

    1022

    81760

    196.22

    137.36

    58.87

    65.41

    45.79

    19.62


    哈林格尔镇

    4804

    384320

    922.37

    645.66

    276.71

    307.46

    215.22

    92.24


    阿嘎如泰苏木

    346

    27680

    66.43

    46.50

    19.93

    22.14

    15.50

    6.64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