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
  •   保存
  •   关闭
  • 索引号: 11150207011547060K/2026-0352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14
    文号: 包九原府办发〔2021〕3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主题词: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4 17:11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包九原府办发〔202132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区政府同意,现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4


    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全面提升我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提高林草碳汇能力,充分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抓住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高潮,扎实开展2021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融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与全市减排降碳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努力为九原区提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贡献林草力量。

    二、总体安排

    (一)活动主题

    2021年我区义务植树活动的主题是:全民参与义务植树,倡导人人爱绿护绿的文明风尚,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21416上午

    (三)具体任务

    2021全区计划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约50亩。请各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415日下午15:00前,将参加全区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带队领导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区林业和草原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887396),由区林业和草原分局统一安排苗木调拨等有关事宜。

    (四)义务植树地点

    义务植树地点位于阿嘎如泰苏木柏树沟嘎查义务植树基地(柏树沟牧民新村西南一公里处)。请所有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人员于416日上午10:00前,到达阿嘎如泰苏木柏树沟嘎查集合。

    (五)组织形式

    义务植树活动由区政府牵头,四大班子、团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参加。本次活动不安排车辆接送,请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各界人士自行安排出行,并请自备铁锹、水桶等植树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制订计划,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所有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人员,请务必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指挥,确保植树活动有序进行。特别强调: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所有人员要注意各自人身安全,不得私自采取行动,严防劳动工具误伤他人,严禁追逐打闹,到处乱跑,预防摔跤等事件发生,安全责任自负,做好疫情自我防护;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植树活动现场严禁吸烟。

    (二)严格责任分工。为提高造林保存率,区林业和草原分局要按照要求做好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和专业设计实行看护人包片、包段、包树木的三包原则,同时加强监督指导,防止出现低标准,低质量现象。要做到科学栽植,质量第一,严把苗木、整地、栽植、浇水、管护五大环节。技术指导人员实行包单位、包责任区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实行义务植树质量负责制。义务植树基地要建立醒目的标牌,标明基地名称、建设单位、地点、面积、范围、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基地建设相关档案,保证每个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职责。各责任单位义务植树尽责率要达到98%以上。

    (三)搞好宣传动员。紧紧围绕人人爱绿护绿的文明时尚,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等主题内容,让大家树立起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按照《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目的、意义,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植树义务,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生态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养成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习惯。全力呵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让人民过上高品质的生活。

     

    附件:2021年九原区集中义务植树名额分配表


    附件

    2021年九原区集中义务植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植树名额

    序号

    单位

    植树名额

    1

    区委办

    4

    31

    执法局

    30

    2

    人大办

    4

    32

    司法局

    5

    3

    政府办

    4

    33

    公安分局

    10

    4

    政协办

    4

    34

    卫健委

    10

    5

    纪委监委

    4

    35

    商务局

    10

    6

    组织部

    4

    36

    统计局

    4

    7

    宣传部

    4

    37

     

    4

    8

    统战部

    4

    38

    民政局

    4

    9

    政法委

    4

    39

    审计局

    4

    10

    巡察办

    4

    40

    信访局

    4

    11

     

    3

    41

    供销社

    4

    12

    党校

    3

    42

    工科局

    4

    13

     

    10

    43

    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14

    检察院

    10

    44

    金融办

    5

    15

     

    2

    45

    政务服务局

    5

    16

    红十字会

    2

    46

    退役军人事务局

    5

    17

    总工会

    2

    47

    医保局

    5

    18

     

    2

    48

    阿嘎如泰苏木

    15

    19

     

    2

    49

    哈业胡同镇

    30

    20

    财政局

    10

    50

    哈林格尔镇

    15

    21

    人社局

    10

    51

    麻池镇

    15

    22

    发改委

    10

    52

    沙河街道

    15

    23

    应急管理局

    10

    53

    赛汗街道

    15

    24

    教育局

    50

    54

    萨如拉街道

    15

    25

    水务局

    10

    55

    白音席勒街道

    15

    26

    林业和草原分局

    30

    56

    九原工业园区

    10

    27

    文广局

    10

    57

    食品园

    5

    28

    农牧局

    10

    58

    物流园区

    5

    29

    住建局

    20

    59

    税务局

    10

    30

    自然资源分局

    5

    60

    生态环境分局

    10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欢迎进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
    索引号: 11150207011547060K/2026-0352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14
    文号: 包九原府办发〔2021〕32号
    是否有效: 有效
    附件下载:
    下载
    主题词: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4-14 17:11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包九原府办发〔202132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区政府同意,现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4


    九原区2021年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全面提升我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提高林草碳汇能力,充分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抓住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迅速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高潮,扎实开展2021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融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与全市减排降碳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努力为九原区提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贡献林草力量。

    二、总体安排

    (一)活动主题

    2021年我区义务植树活动的主题是:全民参与义务植树,倡导人人爱绿护绿的文明风尚,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21416上午

    (三)具体任务

    2021全区计划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约50亩。请各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415日下午15:00前,将参加全区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带队领导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区林业和草原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887396),由区林业和草原分局统一安排苗木调拨等有关事宜。

    (四)义务植树地点

    义务植树地点位于阿嘎如泰苏木柏树沟嘎查义务植树基地(柏树沟牧民新村西南一公里处)。请所有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人员于416日上午10:00前,到达阿嘎如泰苏木柏树沟嘎查集合。

    (五)组织形式

    义务植树活动由区政府牵头,四大班子、团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参加。本次活动不安排车辆接送,请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各界人士自行安排出行,并请自备铁锹、水桶等植树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制订计划,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所有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人员,请务必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指挥,确保植树活动有序进行。特别强调:参加集中义务植树活动的所有人员要注意各自人身安全,不得私自采取行动,严防劳动工具误伤他人,严禁追逐打闹,到处乱跑,预防摔跤等事件发生,安全责任自负,做好疫情自我防护;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植树活动现场严禁吸烟。

    (二)严格责任分工。为提高造林保存率,区林业和草原分局要按照要求做好义务植树工作方案和专业设计实行看护人包片、包段、包树木的三包原则,同时加强监督指导,防止出现低标准,低质量现象。要做到科学栽植,质量第一,严把苗木、整地、栽植、浇水、管护五大环节。技术指导人员实行包单位、包责任区进行全程技术指导,实行义务植树质量负责制。义务植树基地要建立醒目的标牌,标明基地名称、建设单位、地点、面积、范围、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基地建设相关档案,保证每个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职责。各责任单位义务植树尽责率要达到98%以上。

    (三)搞好宣传动员。紧紧围绕人人爱绿护绿的文明时尚,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等主题内容,让大家树立起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按照《包头市义务植树条例》的规定,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目的、意义,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植树义务,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生态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养成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习惯。全力呵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让人民过上高品质的生活。

     

    附件:2021年九原区集中义务植树名额分配表


    附件

    2021年九原区集中义务植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植树名额

    序号

    单位

    植树名额

    1

    区委办

    4

    31

    执法局

    30

    2

    人大办

    4

    32

    司法局

    5

    3

    政府办

    4

    33

    公安分局

    10

    4

    政协办

    4

    34

    卫健委

    10

    5

    纪委监委

    4

    35

    商务局

    10

    6

    组织部

    4

    36

    统计局

    4

    7

    宣传部

    4

    37

     

    4

    8

    统战部

    4

    38

    民政局

    4

    9

    政法委

    4

    39

    审计局

    4

    10

    巡察办

    4

    40

    信访局

    4

    11

     

    3

    41

    供销社

    4

    12

    党校

    3

    42

    工科局

    4

    13

     

    10

    43

    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14

    检察院

    10

    44

    金融办

    5

    15

     

    2

    45

    政务服务局

    5

    16

    红十字会

    2

    46

    退役军人事务局

    5

    17

    总工会

    2

    47

    医保局

    5

    18

     

    2

    48

    阿嘎如泰苏木

    15

    19

     

    2

    49

    哈业胡同镇

    30

    20

    财政局

    10

    50

    哈林格尔镇

    15

    21

    人社局

    10

    51

    麻池镇

    15

    22

    发改委

    10

    52

    沙河街道

    15

    23

    应急管理局

    10

    53

    赛汗街道

    15

    24

    教育局

    50

    54

    萨如拉街道

    15

    25

    水务局

    10

    55

    白音席勒街道

    15

    26

    林业和草原分局

    30

    56

    九原工业园区

    10

    27

    文广局

    10

    57

    食品园

    5

    28

    农牧局

    10

    58

    物流园区

    5

    29

    住建局

    20

    59

    税务局

    10

    30

    自然资源分局

    5

    60

    生态环境分局

    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