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市监通告〔2024〕18号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48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酒类、食用农产品等4个大类。主要检测:啶虫脒、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三氯杀螨醇、克百威(以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计)、甲拌磷(以甲拌磷、甲拌磷砜、甲拌磷亚砜之和计)等56个指标,共抽检48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4%,涉及3家食品生产企业和9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一)九原区臻牛牛杂餐饮店使用的蓝色异形盘,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二)巴盟人家礼宴(包头)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圆盘(直径26.5cm),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三)九原区御海花园酒店使用的白碗(直径14cm),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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