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市监通告〔2024〕6号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4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69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糕点等16个大类。主要检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酸(以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等104个指标,共抽检69批次,合格65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4%,涉及25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6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一)包头市九原区特佳汇超市绿原店售卖的桑葚,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718(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
(二)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惠德店售卖的桑葚,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849(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
(三)九原区麻池镇家家福超市售卖的桑葚,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68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
(四)九原区麻池镇家家福超市售卖的龙眼,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10(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九原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4-05-06.xls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蒙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