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
  •   保存
  •   关闭
  • 激发消费活力

    发布时间: 2024-03-13 10:00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朋友们:

    为强化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推动企业重信守法,严于律己,不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广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守法经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诚信经营。要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诱导宣传,不搞低价销售陷阱,不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权益,不断提振居民消费信心。

    三、要公平竞争。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标价,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恶性竞争。制定规范合同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竞争有序、正当获利。不得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不合理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要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四、要完善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和向消费者提供无偿延保服务“双承诺”,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群众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放心消费。

    五、要承担社会责任。要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妥善受理解决消费纠纷。提倡提倡消费者纠纷和解为先,公正、公平化解纠纷,并虚心接受消费者合理性建议。积极配合行政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九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欢迎进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网

    激发消费活力

    日期: 2024-03-13 10:00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朋友们:

    为强化全社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推动企业重信守法,严于律己,不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广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守法经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诚信经营。要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作虚假诱导宣传,不搞低价销售陷阱,不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负担,不为追求经济利润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平对待每一位消费者,切实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消费权益,不断提振居民消费信心。

    三、要公平竞争。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标价,坚决反对消费欺诈和恶意降价、恶性竞争。制定规范合同约定,忠实履约、平等交易、竞争有序、正当获利。不得以垄断或强势地位订立不平等、不合理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要全力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四、要完善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三包”等售后服务责任。完善服务方式,完备服务设施,建立商品和服务安全突发事故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和向消费者提供无偿延保服务“双承诺”,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的服务,让群众敢于消费、乐于消费、放心消费。

    五、要承担社会责任。要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妥善受理解决消费纠纷。提倡提倡消费者纠纷和解为先,公正、公平化解纠纷,并虚心接受消费者合理性建议。积极配合行政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希望,社会各界与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九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