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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9号 九原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25-07-17 10:18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九原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39                       

                                

        题:关于电动车存放及蓄能的建议

    代表姓名:冀晓龙

    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成为千万家庭的出行选择,但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印发的火灾、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超2000起,其中,80%因充电不当导致,因此,代表提出的“关于电动车存放及蓄能的建议”具有极大地现实意义,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为抓好物业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和安全监管,我区自2024年开始,鼓励并要求各高层物业服务企业加装电梯阻隔器。

    二、采取措施

    针对电动车存放和蓄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解决:

    一是合理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督促各小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电动车专用停放区域,确保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居民楼,保障区域通风良好并配备完善消防设施。推动在停放区域加装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桩、充电柜等设施,指导小区制定严格的充电管理制度,明确禁止过度充电、私拉电线和电动车入户等行为,杜绝使用劣质充电设备,满足居民安全充电需求。

    二是及时制止并上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在高层电梯内加装电动车感应器,从源头阻止电动车进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居(村)民委员会、街道(苏木乡镇)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是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和引导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电动车及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老化部件。同时,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小区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上楼”违规充电的危害,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消防宣传栏,在每栋楼、每个单元楼口张贴安全隐患提示,向公众提示违规充电造成的火灾风险,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取得成果

    (一)加快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新建、改建的住宅小区项目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推动在住宅小区内集中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动有物业的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需满足必要安全条件,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6个高层住宅小区在电梯内加装了电梯阻车系统。

    (二)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管理。一是积极配合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二是停放区域内加装了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桩、充电柜等充电设施,替换了此前存在安全隐患的劣质设备,满足居民安全充电需求。三是高层小区电梯内电动车感应器加装工作有序推进,部分小区已完成安装,有效阻止了电动车进楼现象,从源头降低了安全风险。

    (三)居民安全存放及充电意识大大提升。通过社区宣传、安全培训等活动,居民对电动车安全存放和蓄能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违规充电、随意停放等行为减少。居民掌握了基本的正确充电方法和应急处理技能,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更科学地应对。

    四、举一反三

    物业服务企业在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前提下,在电梯轿厢安装电梯阻车系统是可以有效防止电动车上楼存放、充电,可以更好的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秩序,有效保障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减少火灾隐患的发生。下一步,我区将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持续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717

    承办单位联系人:李鑫朴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0472-697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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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号 九原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日期: 2025-07-17 10:18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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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题:关于电动车存放及蓄能的建议

    代表姓名:冀晓龙

    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成为千万家庭的出行选择,但因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印发的火灾、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超2000起,其中,80%因充电不当导致,因此,代表提出的“关于电动车存放及蓄能的建议”具有极大地现实意义,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为抓好物业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和安全监管,我区自2024年开始,鼓励并要求各高层物业服务企业加装电梯阻隔器。

    二、采取措施

    针对电动车存放和蓄能存在的安全问题,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解决:

    一是合理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督促各小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电动车专用停放区域,确保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居民楼,保障区域通风良好并配备完善消防设施。推动在停放区域加装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桩、充电柜等设施,指导小区制定严格的充电管理制度,明确禁止过度充电、私拉电线和电动车入户等行为,杜绝使用劣质充电设备,满足居民安全充电需求。

    二是及时制止并上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在高层电梯内加装电动车感应器,从源头阻止电动车进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居(村)民委员会、街道(苏木乡镇)或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并协助处理。

    三是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和引导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电动车及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老化部件。同时,充分利用微信、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小区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上楼”违规充电的危害,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督促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消防宣传栏,在每栋楼、每个单元楼口张贴安全隐患提示,向公众提示违规充电造成的火灾风险,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取得成果

    (一)加快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新建、改建的住宅小区项目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库(棚),推动在住宅小区内集中建设电动自行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推动有物业的小区增设停放充电设施,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并需满足必要安全条件,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6个高层住宅小区在电梯内加装了电梯阻车系统。

    (二)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管理。一是积极配合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二是停放区域内加装了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桩、充电柜等充电设施,替换了此前存在安全隐患的劣质设备,满足居民安全充电需求。三是高层小区电梯内电动车感应器加装工作有序推进,部分小区已完成安装,有效阻止了电动车进楼现象,从源头降低了安全风险。

    (三)居民安全存放及充电意识大大提升。通过社区宣传、安全培训等活动,居民对电动车安全存放和蓄能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违规充电、随意停放等行为减少。居民掌握了基本的正确充电方法和应急处理技能,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更科学地应对。

    四、举一反三

    物业服务企业在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前提下,在电梯轿厢安装电梯阻车系统是可以有效防止电动车上楼存放、充电,可以更好的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秩序,有效保障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减少火灾隐患的发生。下一步,我区将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持续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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