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0关于哈林格尔小学旧址重新开发利用建议的答复
第 20 号
标 题:九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0关于哈林格尔小学旧址重新开发利用建议的答复
牛根才、秦美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哈林格尔小学旧址重新开发利用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哈林格尔小学旧址位于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宋昭公路哈林格尔段东侧,经查询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成果,现状地类大部分属于科教文卫用地,有少量的农村宅基地和其他草地,按照《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哈林格尔村村庄规划(2021-2035)》,大部分是中小学用地,南侧部分是商业用地,有少量绿地和道路用地。
我局已主动对接代表本人说明具体情况,在后续项目用地手续办理中给予帮助指导,全力支持保障教育用地需求,做好自然资源服务。
签 发 人:李旭
承办部门:国土空间规划二科
承 办 人:李煊
电 话:6896153
单位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九原区分局
答复日期: 2023年7月25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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