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第 34 号
标 题:关于整治2013年前建设的高层小区消防设施瘫痪的建议
代表姓名:尹建琴
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改善我区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属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属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社区治理体系,九原区区委、区政府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全面推进。
二、采取措施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2020年至“十四五”前三年,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十四五”后两年,重点改造2005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因此,2013年以后建成的小区不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
针对消防验收不合格或消防设施瘫痪等问题,符合动用维修基金条件的,做好居民工作,动用维修基金。同时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落实责任主体,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
三、取得成果
2021年,我局在对兰溪小区实施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时,对部分高层住宅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023年,我局对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应急设施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针对发现问题要求责任部门进行了整改。
四、举一反三
通过近年来逐步分阶段的实施改造,发现我区部分高层建筑消防应急设施处于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且受建成年代限制不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下一步,我局将与消防管理部门积极对接,对存在消防问题的小区进行摸排,并制定相应措施。衷心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王永强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0472-697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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