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原区大队
对九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人民第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第46号
标题:《关于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的建议》
代表姓名:彭瑞霞
办理情况:已办结
彭瑞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包头市城区内的车位需求量较大,经常出现一‘位’难寻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设置临时停车位,不仅充分体现了社会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的信心和决心,也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及文明程度。但是从目前情况看,部分路段停车标志标线设置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道路快速建设完工投入使用,道路标志没有联动建设导致原有道路与下一路口标志信息不连续,违反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关于信息连续的要求。二是由于新春街位于九原区老城区中心,非东西通行主要干道,农机路目前道路两侧已施划车位,新春街目前正在进行燃气施工改造,道路北侧车位大部分被破坏和清除,待施工完毕后对车位进行恢复及进行科学施划。
二、采取措施
一是持续新增停车泊位施划。自文明城市创建以来,九原大队积极排查,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在辖区新增停车泊位6088个,根据群众反映集中的路段进行新增施划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泊位,通过整改共施划机动车泊位640个,非机动车位38个,补划箭头79个,非机动车标志38个,三轮车车位3个。同时,大队也深入地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尤其是不按停车泊位停放、压盲道停放等妨碍正常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营造一个更为和谐有序、安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为彻底破解“临时停靠”的停车难题。九原交管大队工作专班召开推进会议,专题讨论最大限度的利用公共资源的问题,创新性的开展“短暂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工作的建议,施划“短暂临时停车泊位”供先期试行。利用部分单位、商圈、小区、学校周边的公共资源,规划其他可以实行的“短暂临时停车泊位”,压实“一路一策”方针;同时,多方争取对交通标志、警示灯和监控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使用。
三是积极推进校园周边停车泊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针对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联合九原区教育局等相关单位。通过设置校车专用停车位能让学生在不必穿越马路的安全环境下,安全快速回家,同时这一措施也极大的缓解校园周边区间路的交通拥堵。
三、取得成果
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面对复杂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大队多次组织专人进行实地勘察调研,先后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9处,人流、车流集中的过街点位24处,并对辖区内停车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对损坏不清晰的停车泊位进行复划。同时,大队将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在保证正常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施划停车位,切实做到应化尽化,确保将机动车位设置不合理不便进出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区相互影响出入的,机动车停车位箭头指示方向不合理,机动车停车位施划过密未留有通道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施划在路口内的全部整改到位。切实解决市民出行“停车难”的问题。另外,为解决断头路给群众带来的不便,缓解建设路以南道路拥堵缓行问题,大队还多方沟通联络,协调支队及新都市区管委会,顺利开通鹿城西大街南段、祥和南路西段、土默特大街北段、世纪大道南段等多条道路,交通拥堵现状得到有效解决。
四、举一反三
全面推进城市静态交通环境建设,是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九原交管大队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改善静态交通环境民生工作,切实提供临时停车管理所带来的便利,用看得见的成果和变化,用可体验可感知的成效,让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同时,也将利用宣传的契机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法律规定,普通机动车不能随意停靠,如果发现有违法乱停乱放、占用停车泊位从事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将对其按照乱停车进行处罚。此外,呼吁大家出行时,不占用盲道、不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让城市文明之风盛行,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尊重和关怀。
签 发 人:苏彬
承办部门: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原区大队
承 办 人:邬斌
电 话:0472-6980033
答复日期:2023年5月24日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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