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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150207011547060K/2024-00069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9-09
    文号: 包九原府办发〔2024〕54号 是否有效: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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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2024年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2024年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5:46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包九原府办发〔202454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4年粮改饲

    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有关部门:

    根据《包头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肉牛肉羊养殖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九原区2024年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九原区2024年粮改饲

    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摘要

    1.1项目名称

    九原区2024年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1.2项目实施单位

    九原区人民政府

    1.3项目负责人

    刘小平(九原区人民政府区长)

    1.4项目建设地点

    九原区

    1.5项目建设期限

    20249月—202412

    1.6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6.1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包头市农牧局《包头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包农发2024134号)的文件精神,为推动青贮玉米标准化种植和收贮,提高肉牛肉羊标准化饲养水平,在九原区境内选择具有较好养殖基础,具有一定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且就近消纳畜禽排泄物能力强的肉牛肉羊养殖场为主,兼顾具有稳定青贮饲草料供销订单的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对其自有或流转饲料地种植、订单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的青贮玉米给予收贮补贴。

    1.6.2项目建设规模

    按照包头市农牧局《包头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包农发2024134号)的文件精神,下达九原区青贮收贮任务1.9万吨。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在九原区境内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青贮玉米的收贮补贴。

    1.7项目投资

    2024年青贮玉米收贮1.9万吨,国家补贴资金95万元。

    二、具体建设方案与建设内容

    2.1建设方案

    九原区实施粮改饲整县推进项目任务是青贮贮量不少于1.9万吨。通过实施粮改饲整县推进项目,逐年增加青贮玉米种植、收贮能力,逐步实现全区饲草料生产量满足全区肉牛肉羊饲喂需要。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土地返租倒包”、“有机肥换草”、“流转土地种养结合”等模式,依照养殖生产的布局和规划,种植结构从小农户个体经营逐渐调整到以龙头和养殖场为核心的合作社种植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各地特色,如玉米套种大豆示范推广,为九原区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饲草料基础。

    2.2建设内容

    2.2.1建设任务

    2024年全区肉牛肉羊青贮收贮量达到1.9万吨,收储面积不低于0.68万亩,基本实现全区饲草料生产量满足全区肉牛肉羊饲喂需要,鼓励专业合作社种植青贮玉米,扶持带动农户发展青贮玉米种植。

    2.2.2补贴标准

    按照“先储后补”的方式,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九原区范围内收贮业主收贮本区范围内的青贮玉米收贮补贴。根据青贮收贮量进行补贴,收贮每吨全株青贮玉米补贴50元。

    2.2.3补贴对象

    1.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及专业收贮企业必须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的工商登记,具有明确的法人责任主体,在九原区境内正常运营;

    2.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单体养殖肉牛存栏50头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或其他具有较大规模青贮玉米收贮消纳能力的收贮主体,对其自有、流转饲料地种植或订单、市场收购的青贮玉米给予收贮补贴。

    3.以青贮业务为主,具有青贮、销售能力,具有青贮饲料制作机械设备、青贮等条件,在九原区境内收贮青贮玉米的企业。

    4.项目实施范围为九原区境内,采取“先储后补”的方式。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向所在地乡镇申请,乡镇汇总后报区农牧局,区农牧局、乡镇核实后确定具体实施单位。

    2.3实施进度安排

    1.2024810月,编制实施方案。

    2.20241012月,核实青贮收贮情况,核查、公示、发放补贴资金。

    2.4验收标准与办法

    2.4.1收储量认定

    1.各乡镇对收贮业主的青贮窖,在封窖后分别进行窖体测量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具体贮量的认定参照土右旗项目实施做法和征求部分青贮户意见和青贮实际过程的基础上,按照青贮收贮体积进行认定:收贮体积小于150立方的,按照每立方0.65吨进行折算;收贮体积大于或等于150立方,小于300立方的,按照每立方0.7吨进行折算;收贮体积大于或等于300立方,小于550立方的,按照每立方0.75吨进行折算;收贮体积大于或等于550立方的,按照每立方0.8吨进行折算;

    青贮窖的体积须在青贮前进行测量,青贮后实地测量实际青贮体积,确定青贮体积。

    2.收贮业主对自有饲料地或流转饲料地种植青贮玉米,需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明或合同;收贮业主与农户订单协议进行收购,需提供购买发票、收购合同;收贮业主直接购买农户青贮玉米的,需提供青贮玉米购买证明材料(如发票、过磅单等)。

    2.4.2收储量上报、核查

    以乡镇为单位,对肉牛肉羊养殖场青贮窖位置、体积进行核实登记造册,留存影像资料,经肉牛肉羊养殖场(户)签字盖章认可后,乡镇政府汇总盖章后报区农牧局,区农牧局对乡镇上报的养殖场(户)进行20%以上的抽查核实。

    上述确认材料分别在区农牧局、乡镇和补贴对象留存备案。

    2.5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补贴资金发放采取“先储后补”的方式。各乡镇政府对申报补贴对象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派专人核定青贮玉米收贮量,经收贮业主、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补贴对象、补贴量、补贴额度等经核实无误后,进行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需核查人员重新核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政府报区农牧局,由区农牧局统一在全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项目各收贮业主收贮量拨付补贴资金。项目资金如当年有结余,可结转至下年继续实施粮改饲项目。

    2.6健全“粮改饲”工作档案

    强“粮改饲”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档案,要对“粮改饲”补贴表、相关文件、方案、公示资料、影像资料等建立档案。补贴对象建立详细补贴台账:一是建立记载其青贮窖体积、收贮量、补贴金额、牛羊牲畜存栏数量等信息的登记表,签字确认存档;二是将测量青贮窖、公示等影像资料留存。

    三、项目投资

    2024年实施粮改饲整县推进项目青贮贮量1.9万吨,国家补贴资金95万元。

    四、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4.1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便于推进粮改饲项目实施,我区成立了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严格资金使用,强化考核管理,确保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4.2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印发了《九原区2024年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和保障措施。

    4.3强化技术支撑

    一是利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的技术指导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技术指导。二是适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推广应用技术。三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自治区、包头市的线上、线下技术培训。四是在收储期间,市级、区级专家服务团深入项目实地进行检查指导和交流。

    4.4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粮改饲信息统计工作,确保信息统计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二是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青贮饲料质量跟踪评价采样工作。三是严格按照绩效考评标准,完善、充实、整理档案资料,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四是在苏木镇办事处上报统计数据后,由区级部门按20%比例随机抽查,并让企业做出承诺,保证粮改饲项目落到实处。

     

     

     

     

     

     

     

     

    九原区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区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顺利实施,特成立九原区粮改饲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小平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江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呼格吉乐   哈林格尔镇镇长

    史忠全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杜现东   区发改委主任

    刘雅莉   区审计局局长

    刘鹏程   阿嘎如泰苏木苏木长

         哈业胡同镇镇长

         麻池镇镇长

    刘根虎   萨如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郝文利   区农牧局一级主任科员

    苏力德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各苏木镇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栋梁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郝文利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研究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做好粮改饲试点旗县补贴项目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审核落实青贮玉米种植、收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进行考核,按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经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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