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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九原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5:55    来源: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2024年度九原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相关法律依据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的监管,不断提升全市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系列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市监食通规〔2024〕2号)》、《2024年度包头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24〕9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实施)》

    2.《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15年5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24年3月1日实施)

    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系列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市监食通规〔2024〕2号)》

    4.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2024年度包头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24〕91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四部分,明确3项工作原则、4条具体工作安排及3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规范、提升示范、淘汰取缔”的工作思路,2024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通过全覆盖摸排、全方位动员、全流程指导、生产加工条件全要素整改,努力实现全区生产加工条件不达标小作坊“清零”目标,使全区小作坊生产环境更加整洁、硬件设施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意识更加牢固、产品质量安全更加可靠,让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标准先行、依法监管要在2023年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基础上,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重点对小作坊生产加工环境进行整治,严格查处对生产环境、硬件设施不达标且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小作坊以及无照无证的“黑作坊”。

    二是坚持政府扶持、多方联动。对2023329日前领取《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且在整治提升行动中成效突出、验收合格的小作坊,市、县两级政府原则上按照每户不高于总体升级改造费用的70%给予资金扶持。其中,包头市政府资金扶持比例为50%,九原区政府资金扶持比例为20%,市、区两级政府给予每户扶持资金分别不超过5000元。

    三是坚持典型示范、扶优做强。要从促进个体工商业发展、传承地方特色的角度,按照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安全可控、特色突出的要求,重点培育一批示范小作坊,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并在申请商标、创建品牌过程中及时帮扶指导。包头市政府将对10户与群众饮食联系密切的重点食品类别(肉制品、面食、豆腐、粉条、凉粉、糕点)且通过整改提升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品质化发展的小作坊,每户再给予5000元扶持资金。

    (三)时间安排

    整治提升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排查摸底阶段、整治提升阶段、日常监管阶段、宣传引导阶段。

    摸查排底阶段:要求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地区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对辖区内小作坊进行全面动员,全覆盖排查摸底,动态完善小作坊数字信息库,确保辖区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100%

    整治提升阶段:全覆盖组织辖区小作坊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明确责任人、整治措施、整治时限,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空间布局和场区建设及环境卫生标准,确保实现辖区生产加工条件不达标小作坊“清零”目标。

    日常监管阶段:全面提升小作坊日常监管能力水平,全面加强对小作坊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鼓励小作坊经营者使用“鹿城溯源”平台,通过平台完成各类规定资料的记录,努力实现各类资料台账数字化;严格准入审核,要细化小作坊准入制度流程,压实现场核查责任,坚决杜绝不达标、不合格小作坊进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与群众饮食联系密切的重点食品类别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每月对12类食品类别的小作坊实施监督抽检,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红黑榜”;励生产即食类食品类别小作坊,探索开展生产加工器具色标化管理,进一步防范食品原辅料交叉污染,提升产品质量可控性。

    宣传引导阶段: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加强对辖区小作坊在提档升级、示范引领过程中的优秀案例的宣传和报道,鼓励引导小作坊业主主动参与,积极提升。要对整治提升过程中发现的“黑作坊”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全面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理清思路,长短结合、常长结合。要进一步抬高站位,提高认识,充分结合《2024年度九原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定人定岗定职责,专人负责专司其责,抓常态常态抓。

    二是做到稳扎稳打,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引导和推动一批生产条件成熟、品牌意识较强的小作坊示范性经营,更要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扎扎实实打基础,排查摸底切实落实监管“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做到辖区内小作坊数量清、情况清、人员清、标准清、责任清、时限清。

    三是真正拓宽思路,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工作措施、评判工作成效,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要倒排时间、倒推计划、定人定则、定期讲评通报,区政府将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通报讲评,让能干会干肯干的单位、个人得到应有的表扬鼓励,让只讲困难不思进取的单位、个人红红脸、出出汗,切实提高我区食品消费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一)文件执行范围

    九原区区域内所有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实施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政策附件

    附件:1.包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包头市食品小作坊设置标准

    3.包头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申请明细表

    4.包头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扶持资金申请表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验收评估表

    6.包头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资金申请验收流程及佐证材料

     

    解读单位: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陈强

    咨询电话:0472-693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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