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高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哈林格尔镇辖区内涉及两个小区,分别为丽景苑小区和马鞍湖畔小区。针对您提案中关注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楼道充电、居家充电等违规行为及火灾隐患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已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强化日常巡查。安排工作人员对两个小区进行不定时检查,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情况,一旦发现飞线充电等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现场对相关居民进行批评教育,详细讲解违规充电可能引发火灾的严重危害,提高居民的警惕性。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小区公告栏张贴安全须知、在居民微信群推送科普文章等方式,常态化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知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充电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小区安全。
下一步,我镇将结合您提案中的建议,持续加强对两个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管理,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努力为居民营造安全、便捷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人民政府
2025 年7月16日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经 办 人:周振宇
联系电话:69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