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
的答复意见
马斌、王宇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九原区普惠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推进九原区0-3岁婴幼儿照护与托育服务工作,区卫健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工作、加强对托育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活动等方式,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2024年4月,全区有13家机构分别以幼儿园延伸或独立的形式开展0-3岁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公办托育机构0家,民办托育机构14家,托位数840个,备案机构3家。
2023年九原区被确定为自治区级社区托育服务试点地区,试点机构统一使用“萌宝驿站”标识,项目资金用于为0-3岁婴幼儿打造温馨、舒适的教学和生活环境。通过项目的实施,托育试点机构已经实现普惠托育,收费在1200元左右。截至2024年4,已招收17名婴幼儿。我区按照先行先试探索社区托育工作,为社区托育服务工作提供样板标杆,推动我区婴幼儿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我区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多部门缺少对托育服务的宣传不到位。政府部门缺少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宣传,同时应加强对托育服务机构的宣传和教育,更好地推广托育机构的发展理念,加强对托育者的职业认可,让更多孩子们受到社会的培养,使托育机构发展起来更加健康、规范,让托育机构为婴幼儿提供有温度的环境。二是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积极性不高。公办幼儿园属于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大都不愿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原因是幼儿园场地小、缺少老师、因为孩子年龄不符合幼儿园的相关规定。三是托育机构缺少政府给予必要支持。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区0-3岁婴幼儿托育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加快推进0-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进一步与区教育部门沟通,争取能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来补充我区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空白;与辖区民办幼儿园对接,通过实地考察,解读国家各项政策,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满足辖区人口托位数;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切实为周边人群服务。
附件: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印章)
2024年4月18日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经 办 人:张文静
联系电话:6939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