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29号提案
的答复意见
民进九原总支: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包头市人才创业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乡村创业带动农牧民就业
大力支持乡村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黄河谣、武家村、广恒专业合作社等多个创业载体实现提档升级,充分释放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目前,九原区农牧民返乡创业园6家,村集体经济创业园2家,孵化创业实体157户,持续带动就业超过2000人。2023年,表彰奖励“包头市十大创业英才”、“包头市百名创新创业先锋”共计19名企业家,很好地树立了九原区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不断提升创业指导服务
由包头市优秀创业导师领衔、各行业成功人士、企业家、创业服务专家、创业培训讲师组成的“创业导师+辅导员+联络员”三位一体的“九创导师工作室”,经常性开展创业指导,为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服务,不断强化创业载体的孵化功能。2023年,田禾创业园等7家创业载体,由D级升级为C级;新申报的包头市恒力家庭服务产业示范园被直接认定为C级;目前,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累计达到10家,创业载体建设质量和数量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附件: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印章)
2024年8月28日
抄 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经 办 人:吴海荣
联系电话:0472-6939716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征询意见表
提案号 |
29号 |
提案者 |
民进九原总支 |
承办人 |
姓名 |
吴海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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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6939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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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关于完善包头市人才创业基地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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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情况: 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已被采纳并列入计划解决的() 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 注:请划对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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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征询意见方式: 面复( ) 座谈( ) 视察(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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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评价: 工作认真( ) 态度端正( ) 尊重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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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评价: 满意( ) 同意( ) 理解( )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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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是否要求三次办理及反馈相关意见: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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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具体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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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意见及跟踪办理的落实情况: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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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此表交提案者填写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经承办单位领导签字后与答复函一并上报; 2.提案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签署意见的,应在收到此表后15日内反馈给承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