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全面推行
政务服务“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网办”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提升我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政务网上可办向网上易办、网上好办加速转变,打造“最少、最快、最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导向,深度对接自治区“蒙速办”,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快形成以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于一体的“一网办”服务体系,政务服务由网上可办向网上易办、网上好办加速转变。
(二)主要目标。对标自治区、包头市营商环境巡视反馈、自治区、包头市政务服务绩效考核以及网上政务服务评估存在问题,持续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打通用户、系统、数据和业务,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用1到2年时间,实现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事项标准化。常态化开展试点地区事项精细化梳理成果复用,加快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发布,并全部上线运行,确保PC端、手机端、自助端、窗口、电视等各渠道办事指南标准统一、数据同源,所有事项在政务大厅标准化受理、规范化办理。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对接教育、医保、就业、社保、住房、民政、交通、公安、税务、司法、体育、扶贫、退役军人、残疾人、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民生服务系统,多渠道、多维度提供标准统一的公共服务(详见附件)。加快各级权责清单与一体化平台事项清单比对、调整,保障两个清单事项基本对应。(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有关部门,12月底完成)
(二)提升一体化平台服务能力。以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准,推行“一套表单申请”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建立健全以“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模式的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专属空间。2021年底前,各地区、部门按照“应接尽接”要求,严格按标准规范接入“蒙速办”PC端和移动端。
各地区、部门尤其是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要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包头政务服务网”、“鹿城之窗”自助终端、“蒙速办”(近期开通)来网上申报事项,尽快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办件量。对网报事项,使用一体化平台办件的部门要全流程在平台办结。使用行业系统的部门,要在一体化平台下载申报材料,自行上传行业系统完成办件,并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办结。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托各级综窗,全面使用一体化平台收件办件,包括高拍上传或文档上传申请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传尽传”。各级部门使用一体化平台办件的,要全流程在一体化平台完成事项办理,并生成电子证照。使用行业系统的部门,要在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材料,自行上传至行业系统,在行业系统办结后,同步在一体化平台办结并生成电子证照。
待近期我区综窗系统与自治区综窗系统对接后,一体化平台数据可逐步与行业系统实现共享。(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有关部门,12月底完成)
(三)推行综窗系统应用。完成我区综窗系统与自治区综窗系统对接,逐步打通自治区垂建业务系统,联通各部门自建系统,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数据资源、电子证照、好差评等,为政务大厅综窗运行、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12月底完成)
(四)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各部门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将各部门业务系统用户接入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各部门一体化平台审批人员可直接登录本部门业务系统进行操作。积极推动垂建系统办件数据通过数据共享机制,推送各级部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12月底完成)
(五)夯实统一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身份认证方式,各部门面向企业群众、具有用户注册和服务功能的网站、平台要全部对接自治区身份认证平台。2021年底前城镇人口注册率达85%以上,企业注册率70%以上;把自治区统一事项库作为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唯一渠道;2021年底前各级部门电子印章实现应发尽发;加快各级部门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签发和标准化,有效归集电子证照数据,推动实现关联电子证照在办事过程中免提交。(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12月底完成)
(六)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快“好差评”评价渠道覆盖,一体化平台所有上线事项全部纳入评价范围。依托一体化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各级部门服务评价渠道,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实现“好差评”渠道全覆盖、信息全关联、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有关部门,12月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务服务“一网办”是自治区、包头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全力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一网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取得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认领、实施清单编制、发布及上线工作,对每个事项的每个要素严格按标准规范填报或修改,确保每个事项办事指南的准确度。各地区、各部门要逐级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绝不能因某人或某个环节不认真或把关不严而影响我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要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政务服务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对本级部门事项要素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发现问题、严肃通报。
(三)强化监督考评。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不断强化“一网办”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和政务服务部门要将“一网办”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督查结果纳入政务服务能力考评或绩效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网办”及相关典型做法和成效,大幅提升社会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企业群众的参与度,通过有力措施不断改善我区政务环境、营商环境。
“一网办”咨询电话:6939670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
1 |
在线服务成熟度 |
服务满意度 |
减时间 |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的比例达到20%。 盟市级以下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缩减的比例达到50%。 |
2021年12月31日 |
|
2 |
即办程度 |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比达到5%。 盟市级以下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比达到20%。 |
2021年12月31日 | ||
|
3 |
办理成熟度 |
事项办理深度 |
信息发布 (I级) |
全部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
2021年3月31日 |
|
4 |
材料预审 (II 级) |
材料预审(II级)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达到90%以上。 II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审批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
2021年3月31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
5 |
办理成熟度 |
事项办理深度 |
材料核验 (Ⅲ级) |
材料核验(Ⅲ级)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达到60%以上。 Ⅲ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审批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
2021年12月31日 |
|
6 |
全程网办 (Ⅳ级) |
全程网办(Ⅳ级)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达到50%以上。 IV级: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审批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
2021年12月31日 | ||
|
7 |
事项覆盖度 |
办事指南发布情况 |
依申请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数量 |
权责清单中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100%发布,对办事指南要素进行动态调整完善。 |
2021年12月31日 |
|
8 |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发布数量 |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数量10个以上。盟市级以下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数量20个以上。 |
2021年12月31日 | ||
|
9 |
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 关联度 |
权责清单中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关联度达到90%以上,通过政府公开的权责清单页面可以点击办理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关联方式可以是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 |
2021年12月31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
10 |
事项覆盖度 |
事项标准化程度 |
要素规范统一 |
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省、市、县三级达到100%统一。 |
2021年12月31日 |
|
11 |
精细化梳理程度 |
精细化梳理成果推广复用 |
盟市级以下各部门完成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和业务办理项拆分复用工作。根据提交情形分类展示申报材料的办事指南占比30% 以上。 |
2021年12月31日 | |
|
12 |
指南准确度 |
基本信息 |
法定办结时限 |
按照《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准确标注该事项的法定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13 |
承诺办结时限 |
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准确标注该事项的承诺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
14 |
办理地点 |
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办理地点,要求办理地点有明确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窗口号。 |
2021年12月31日 | ||
|
15 |
办理时间 |
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的时间周期,如【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 :00 — 12: 00,下午 13 :00 — 17: 00】、【星期一至星期五:09 :00 - 17: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
2021年12月31日 | ||
|
16 |
咨询方式 |
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
2021年12月31日 | ||
|
17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明确对该事项进行标注并提供设定依据说明。 |
2021年12月31日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
18 |
指南准确度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或出具单位 |
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来源或材料的出具部门,如【材料名称:户籍证明;出具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2021年12月31日 |
|
19 |
数量要求 |
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份数。 |
2021年12月31日 | ||
|
20 |
类型和形式 |
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类型和介质要求,如【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形式:纸质、电子、纸质和电子】。 |
2021年12月31日 | ||
|
21 |
办理流程 |
流程内容 详实性 |
准确明晰事项提供的办理流程中各环节要素中内容及要点。内容应包含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批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内容。 |
2021年12月31日 | |
|
22 |
到办事 现场次数 |
明确标注申请者需要到现场次数。 |
2021年12月31日 | ||
|
23 |
表格及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服务 |
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100%提供空白电子表格下载服务。 |
2021年12月31日 | |
|
24 |
样表下载服务 |
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100%提供示范性电子样表下载服务。 |
2021年12月31日 |
(此件公开发布)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蒙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