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内数据信息比对并结合社区工作人员线下调查及个人承诺,经各街镇办事处初审,区就业服务中心复审报区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后对李鸿燕等240名就业困难人员拟发放202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到九原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馈或电话反映。
监督电话:6939726
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次就业困难新增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拟发放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