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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生态环境分局多举措督促企业开展排污自行监测

    发布时间: 2024-08-12 16:14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科学、真实、有效,保障企业按证排污、达标排污,及时做好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九原区生态环境分局多举措扎实推进企业开展自行监测。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主动服务企业。九原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组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培会,动员辖区内排污企业学习掌握自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方法,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要求企业按照方案规定的污染因子、频次开展监测,并及时发布自测信息。

    二是持续帮扶指导,规范自行监测。通过现场指导、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积极解答排污单位在自行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在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过程中存在的疑问。结合“双随机”监督检查、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监测活动,及时公开监测数据,确保所有监测项目全覆盖、录入信息全匹配、上报数据全联网。明确自主评估考核评分标准,要求辖区内39家重点企业和45家非重点排污许可企业从监测方案制定情况、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三个方面开展自评估工作。

      三是加强填报调度,精准提醒进度。不定期在内蒙古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开展网上巡查,每月、每季度初提醒企业及时开展监测,对进展缓慢的排污单位及时督促完成自测和数据填报,公布排污信息,确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部分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进行核查,现场查看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自行监测方案是否与排污许可一致、手工监测频次是否达到要求、在线监测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帮助企业查找自行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企业整改完善,不能立行立改的,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落实。

      


        截至目前,辖区内39家排污许可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开展自行监测工作,联网率94.05%,完成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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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原区生态环境分局多举措督促企业开展排污自行监测

    日期: 2024-08-12 16:14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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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科学、真实、有效,保障企业按证排污、达标排污,及时做好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工作,九原区生态环境分局多举措扎实推进企业开展自行监测。  

    一是开展学习培训,主动服务企业。九原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组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培会,动员辖区内排污企业学习掌握自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方法,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要求企业按照方案规定的污染因子、频次开展监测,并及时发布自测信息。

    二是持续帮扶指导,规范自行监测。通过现场指导、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积极解答排污单位在自行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在管理平台数据分析过程中存在的疑问。结合“双随机”监督检查、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开展监测活动,及时公开监测数据,确保所有监测项目全覆盖、录入信息全匹配、上报数据全联网。明确自主评估考核评分标准,要求辖区内39家重点企业和45家非重点排污许可企业从监测方案制定情况、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三个方面开展自评估工作。

      三是加强填报调度,精准提醒进度。不定期在内蒙古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开展网上巡查,每月、每季度初提醒企业及时开展监测,对进展缓慢的排污单位及时督促完成自测和数据填报,公布排污信息,确保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部分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进行核查,现场查看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自行监测方案是否与排污许可一致、手工监测频次是否达到要求、在线监测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帮助企业查找自行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企业整改完善,不能立行立改的,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落实。

      


        截至目前,辖区内39家排污许可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开展自行监测工作,联网率94.05%,完成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