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包头市九原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4年7月31日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包头市九原区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八个部分,总体上有五个方面亮点: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监测、预警、响应等应急工作的各环节有人、有据、有序、有效执行。
二是设立了科学的预警分级标准。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城市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黄色预警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48小时或AQI日均值>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为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72小时且AQI日均值>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三是明确污染物应急减排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减排清单和减排比例,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10%、20%和30%以上。
四是提高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根据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以及运输方式清洁化水平等将对重点行业进行严格的绩效分级,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单位要求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能有效落地、便于监督。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九原区将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底线,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发挥减排效应,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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