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九原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持续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

一是将辖区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计划,实现了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全覆盖,加大对承诺事项整改企业单位执法检查频次,推进了环境执法监管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了监管效能,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以市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反馈问题为导向,落实专人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核对排污许可登记信息,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指导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三是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执证企业单位排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承诺事项是否完成整改、环境管理台账是否规范、自行监测是否按频次开展、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建设,引导帮扶执证企业单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持续加大排污许可证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让持证排污理念深入人心。在检查执法过程中逐一向相关企业解惑排污许可证证后共性问题和个性难题,强化相关企业依法排污的主体意识,依法依规曝光一批排污许可证违法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不按证排污、无证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监管的法律权威。

通过此次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检查,提升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质量,落实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给各企业提出“治污”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企业依法按证运行,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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