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年19日,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行5人到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乌兰计六村对获评“全国500强合作社”的内蒙古盛鼎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对口帮扶工作。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独一无二的形象。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企业的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商标是企业的一种无形的资产,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随着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商标的价值、地位和影响也是随之升高。
扎根九原沃土的内蒙古盛鼎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9年6月26日,2024年获评“全国500强合作社”。多年发展一直没有自己的商标和专利,始终朴实地秉持着带动乡亲致富、科技兴农的理念,积极引进农业新机器,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逐步从一家小规模的合作组织逐步发展壮大。
了解到内蒙古盛鼎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情况后,网信股紧紧围绕局党组确立的“服务企业发展”这一目标,与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和部分股东进行交流,一是宣传商标和专利的有关知识;二是了解合作社近期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需求;三是帮助合作社了解商标注册流程。最后,与合作社达成初步共识,帮扶合作社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合作社将派有关人员与包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完善商标注册的有关资料,争取早日拥有自己的商标。
下一步,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对接九原区“合作社”商标注册服务,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合作社在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方面取得更大进展,助力九原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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