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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信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6-01-08 16:35 来源: 九原区信访局

    九原区信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力位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处室

    对应职责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九原区信访局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九原区信访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其他


    办公室

    发布相关信息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

    财政预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进一步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

    1.法律   2.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九原区信访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综合办公室

    编制发布相关信息

    财政决算


    综合办公室

    编制发布相关信息

    预算调整


    综合办公室

    编制发布相关信息

    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法规文件

    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九原区信访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其他


    办公室

    发布相关信息

    法定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每年131日前

    九原区信访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综合办公室

    编制审核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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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原区信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日期: 2026-01-0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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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主体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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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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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进一步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

    1.法律   2.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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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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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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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每年1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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