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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5 09:24 来源: 统计局

    九原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2022年我局围绕自治区、市和区政务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以规范公开程序为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努力推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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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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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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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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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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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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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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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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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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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针对上一年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取得良好成效,统计工作信息更加及时、全面公开,有效满足部分群众的数据需求。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实际,强化信息发布解读,提升统计服务效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九原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693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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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原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5 09:24

    来源: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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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原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2022年我局围绕自治区、市和区政务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以规范公开程序为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稳步推进,努力推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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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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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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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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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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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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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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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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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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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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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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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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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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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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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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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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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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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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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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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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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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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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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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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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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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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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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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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针对上一年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取得良好成效,统计工作信息更加及时、全面公开,有效满足部分群众的数据需求。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丰富;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实际,强化信息发布解读,提升统计服务效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九原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693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