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第 31 号 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标 题:关于解决农村道路安全问题的建议
代表姓名:刘美莲
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在办理“解决农村道路安全问题”的建议时,代表建议在沼南大道与麻池镇“村村通”道路交叉路口的乡村道路口处需增设信号标识,可以非常显著地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给各村村民出行、生产、生命财产有安全保障。梳理职能归属,沼南大道2020年10月21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和管理。交通信号标识增设工作由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九原区住建局没有该项职能。
二、采取措施
我局积极联系人大代表沟通,说明对于沼南大道与麻池镇 “村村通”道路交叉路口的乡村道路,建议麻池镇政府积极与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沟通联系,在其指导下推进交通信号标识设置相关工作。
三、取得成果
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作,搭建高效沟通平台。定期梳理汇总群众对交通领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交通领域民生问题的解决,为市民营造更加便捷的出行环境。
四、举一反三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及时回应群众所盼、所想。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8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吕克鹏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0472-618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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