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区应急局迅速开展行动,结合我区实际,明确目标、内容及工作要求,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信用分级分类内容要求,对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执法中。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实际,根据日常检查情况、举报核实情况、法规落实情况等,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内主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38户进行了分级评定,其中危化企业19户,冶金工贸企业16户,矿山企业3户,其中一级2户,占比5.3%、二级36户,占比94.7%、三级0户,占比0%、四级0户,占比0%。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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