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九原区商务局积极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商贸流通领域监管效能。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商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标准,转发了《包头市商务局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包商务建设发〔2021〕5号)文件,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对已入库12家商贸流通领域企业按照信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其中信用等级为A的企业共有8家、信用等级为B的企业共有4家。
二、实行信用风险分类差异监管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今年,我局抽取了6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运用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蒙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