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做好信用信息查询及联合激励和惩戒工作的通知》(包九原发改发〔2020〕119 号)
二、办理事项:评优评先
三、实施主体: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激励对象:包头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756688853G)
五、激励措施:在包头市五一劳动奖章推选过程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诚信作为选树典型的重要条件,依托信用中国平台对推选对象进行核查,包头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信用中国(内蒙古包头)平台中不存在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等相关信息记录,且属于守信激励对象,优先推选该守信企业。通过此次好信用助力企业评优评先,希望其发挥更好的诚实守信先进示范作用,以诚信助力来宣传企业文化。
蒙公网安备 1502070200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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