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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09:45    来源: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九原区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新街3号226室,邮编:014060,联系电话:0472-6200552)。

    一、总体情况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业务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进一步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辐射面,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提效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公布信息2条,通过微信“九原生态环境”公众号累计公布信息80条,通过微信“九原生态环境”公众号公布信息80条,原创信息65条,转载信息5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建立保密审查、协同办理、法律援助等机制,依法依规受理、办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严格落实九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和“三同步”要求,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上报信息的审核,从内容、图片、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布内容集中发布、及时更新。同时,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与培训辅导,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覆盖范围,增强公开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安排2025年10月开始九原区分局梳理53项制度清单,内容涵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通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2025年度内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形。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多次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透明需求,仍存在差距。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强化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响应更及时、服务更高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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