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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农牧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16:50    来源: 九原区农牧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农牧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九原区农牧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uyuanq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九原区农牧局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党政大楼西副楼;邮编:014060;电话:0472-688736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九原区农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5年全区农牧业核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全区农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九原区农牧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条。其中,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73条,政务新媒体发布260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便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依法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信息公开审核,实行“生成—审核—公开—归档”闭环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把关,严格排查筛选,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完善政府信息归档机制,将公开信息与业务档案同步归档,实行电子化与纸质化双重管理,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三务公开”平台等政府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使用及信息管理工作;运营政务新媒体——“九原农牧之窗”微信公众号,丰富可视化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农牧局严格对标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地落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文件依法进行政策解读,确保政策内涵清晰易懂,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备相关文件及解读材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本年度,全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亦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需追究相关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为笼统,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深层次需求。二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线上平台与线下查阅场所的联动性不足,政务新媒体的互动功能未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度和信息获取便捷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聚焦群众关切,梳理农牧领域重点工作公开清单,加强对政策文件、工作举措的解读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线上线下公开渠道融合,完善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群众留言咨询;提升线下查阅场所服务水平,开展信息公开咨询上门服务,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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