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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16:21    来源: 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九原区民委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电话:0472-693921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秉持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民族事务领域重点任务,真实、主动地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地回应咨询,依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公开工作信息。据统计,“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公众号全年共推送和发布信息723条,被九原发布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采用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收到申请,区民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优化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全流程工作环节,畅通多种受理渠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我以学习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对需要上报的公开材料认真细致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并做到及时更新,及时编写,认真做好日常答复工作。2025年,我委未涉及相关政策文件、信息的修改及废止。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制定民委信息宣传稿件三审三校管理制度由撰稿人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撰稿人分管领导负责稿件复审、主要领导负责信息稿件终审。九原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总关注数684人,全年累计发布信息700余条,阅读人数2.4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九原区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多管齐下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依据上三级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层层把关,杜绝泄密风险三是注重加强培训教育,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对新媒体平台利用不够,部分群众获取信息不便。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对新媒体平台的投入与运用,精心运营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账号,定期发布信息,设置互动话题,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性。二是针对不同群众需求,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如在社区、集市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政策,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广泛、便捷地触达各类群众。三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政策文件等关键信息。同时,加强对敏感信息的审查,确保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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