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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10:43    来源: 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九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472-715644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部署要求,严格遵循《条例》规定及法定程序,按照“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原则聚焦城市管理核心职能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公开城管执法、环境卫生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动态,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为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扣城市管理执法关键环节,系统梳理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围绕行政职能职责、权责清单、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务报告等核心内容推进公开。依托区政府网站、信用体系“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等官方渠道规范公示,确保信息传递及时有效。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8条,网络媒体登载206条,平面媒体登载51条;主动公开执法事项清单83项(含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64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7起、店招牌匾备案552件、占道展促销98件、建筑垃圾核准证13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次,同步公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无独立发布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统筹,明确分管领导牵头、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架构,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加强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管控。定期核查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格式规范、目录清晰。2025年,我未涉及相关政策文件、信息的修改及废止。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整合公开渠道,以九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同步依托局融媒、纸媒、其他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信息公开体系。“包头市九原区城市管理” 微信公众号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完成备案并开通。运营期间,平台聚焦政务公开核心职责,优化栏目设置与信息发布机制,聚焦群众关切,累计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便民提示等各类信息 89 条,切实强化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功能,提升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定期排查公开内容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违规公开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公众监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三、本年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1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不予处理

    1.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其他处理

    1.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城市管理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解读方式较为单一,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理解度;重点细化市容环境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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