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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0:11    来源: 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九原区人社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九原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472-716211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九原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克服困难、加压奋进,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我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主动公开提质效、依申请公开促规范、基础保障强支撑”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人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程序,真实、主动地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地回应咨询,依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九原区人社局通过九原区人民政府官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版块发布信息61条,其中就业指导20条、就业政策16条、养老服务25条。人民日报、央广网、腾讯网、今日头条采用信息11条,中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平台、文明包头平台、包头市信用平台、内蒙古掌上12348平台、包头日报、包头晚报采用信息26条,包头市人社局网站公开信息125条,九原区融媒体中心“九原发布”、“云上九原”平台、九原区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编文章4篇。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收到和办理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不断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实现我局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以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社会关切回应等为重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工作实效。2024年,我局未涉及相关政策文件、信息的修改及废止。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关注总用户4869人,全年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累计672篇,文章浏览量达18.9万人次,收到留言1条;“九原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关注总用户11260人,全年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累计共106篇,文章浏览量达3.2万人次,收到留言12条;“就业九原”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关注总用户9133人,全年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累计共170篇,文章浏览量达7.1万人次,收到留言9条。平台进行定期直播3场次,累计线上观看人数21万余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信息审核。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严肃,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和依法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文字、图片较多,视频、动漫等较少,公开形式的多元化还有待提升。是有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本单位将秉持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公开成效,优化公开效果,积极、高效的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将创新性举措落实到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我们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工作透明度建设,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突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加强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方式和方法,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和群众满意度。本单位将认真践行人社服务为人民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心聚力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部门2024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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