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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17:12    来源: 九原区教育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教育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九原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通过九原区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二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广场街文体大楼909室,邮编:014060,联系电话:04727157759)。

      一、总体情况

    包头市九原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为发展方向,紧紧围绕打造教育高地、建设教育强区中心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聚力打造优育新都、宜学九原教育品牌,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在九原门户网站累计报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教师社会招聘等相关教育重要信息5条。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方式,累计发布教育高质量发展信息2488篇,其中,国家级17篇,自治区级298篇,包头市级1370篇,区级803篇。利用“自有+外联”、“线上+线下”综合手段,利用自有九原教育发布(公众号、视频号)联合包头抖音、快手大V+名主播、积极对接包头综合广播、包头新闻网等形成“台、平、网”宣传矩阵,及时做好公示公告、政策解读、优质均衡创建新变化、教育发展新动态等宣传工作。截至目前九原教育发布平台关注人数突破3万人,较2022年(1万人)提升2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教育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事项,公开受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建立保密审查、协同办理、法律援助等机制,依法合规受理、办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九原区教育局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实施,严格落实在九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和“三同步”要求,同时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上报信息的审核,从内容、图片、文字表述等方面严格把关由信息员将报送信息提交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审核,经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九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报送至网站后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设置了教育概况招生管理资助奖励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方便群众获取教育政务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教育领域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优势利用九原区教育发布公众号,联合包头广播电视台新媒体中心推出特别活动在线直播,实现全媒体平台同步直播。通过简报、短视频、长图、动图等多种形式彰显九原教育系统精神面貌和工作成效,全年累计发布信息788余条,累计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和清理,按要求统计监管自媒体公众号清理微信工作群66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优化考核评估,印发《2023年九原区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24年九原区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2024年度内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形。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九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自治区、市、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教育领域方面发布更加规范。公开落实须规范到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主动发布信息精准度有待提升。

    2024年,九原区教育局从以下方面针对性地改进提高:一是推进公开目录清单管理。扩大公开覆盖面,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进公开目录清单管理,方便公众查询了解相关信息。二是聚焦阳光招生、教师招聘、教育教学等公开事项,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进行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信息公开流程,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提高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九原区教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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