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包头市九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包头市九原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九原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广场街1号;邮编:014060;电话:0472-6939001)。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九原区医疗保障局依据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九原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对各科室工作职责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做好日常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政务微信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九原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以及网上信息领导审核制度。
(二)加大公开力度
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1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基本信息共51条。在包头市九原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未出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策解读方面。对医保政策采用多样化解读形式和多渠道公开形式进行公开,比如2021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开展以来,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确保参保缴费政策知晓率覆盖全区。对医保9大类27项经办服务事项全部进行流程再造,精简报销材料,明确容缺受理事项。内部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对负面网络舆情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上报不良倾向,及时响应区网信办发送的舆情预警通知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按要求反馈情况说明。
政民互动方面。充分利用市民大厅、LED显示屏、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小程序、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12333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载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进一步完善“九原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医保惠民政策和业务经办流程,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二代社保卡办理、居民待遇支付、生育保险报销等医保业务经办流程,简化缩短27项业务内容。在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举报电话、设有留言平台,2021年无投诉举报事件。
(三)加强公开信息管理
一是重视信息采集和撰写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做好日常信息图片及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一年来共向市、区两级多部门报送政务信息51篇,内蒙古日报、包头日报、包头晚报、学习强国、九原发布等媒体对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医疗救助、参保缴费报销工作等先进经验进行了多次推广报导。二是把握导向,规范政策解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每篇新闻稿件严格按照三审制审批上报,确保信息时效性和真实性。
(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人员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完善请销假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在市民大厅公布违规违纪投诉电话和行政效能监督电话,提高了办事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每周由熟悉医疗保障业务工作人员讲解新政策、新业务流程等内容,避免因政策解答不全面,流程解释不清楚导致办事群众来回跑情况发生。三是在业务大厅医保窗口公布办事指南、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等。四是充分发挥咨询服务引导作用,大厅值班人员负责包括政策咨询、疑难问题处理、信访问题答复等工作,保证业务经办有序开展,节约企业及办事群众业务办理时间。五是以“互联网+医疗保障”方式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包头市九原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将医疗保险报销结果公布至微信公众号,并将相关银行卡账号、公民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隐私通过加码处理,达到及时向办事群众反馈的工作目标,实现医保报销结果从“窗口询”到“掌上知”的成功转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九原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规范化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作好全年统筹谋划,切实推动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积极参加专项学习培训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同时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丰富在线调查、意见征集等栏目内容,提高栏目质量,全面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依据上三级文件建立健全有关公开制度、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等制度文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继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探索多种形式,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九原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办事处广场街1号;邮编:014060;电话:0472-6939001)。
九原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