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
  •   保存
  •   关闭
  • 九原区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30日 16:12    来源: 九原区司法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九原区司法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对目录的维护、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信息同源,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

    (三)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编制本单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关注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能力待提高、工作对接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提高公开针对性,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包头市九原区司法局

                                    2022年1月30日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AI阅读助手: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

    查看更多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