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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15:50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九原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二)参与拟订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九原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九原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九原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九原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苏木镇、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九原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苏木镇、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九原区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国家投资和以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九原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所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包头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在上级审计部门和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安全、保密、档案、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审计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审计机关政务信息采集、审核、传递工作。负责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核、调整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承担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普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二)业务股。组织审计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九原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苏木镇、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九原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九原区本级和系统税费征收管理情况,组织审计九原区本级税务部门(系统)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九原区级行政机关和九原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区人民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审计九原区国有金融机构和九原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起草九原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及科级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审计九原区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承担九原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土地、矿产、草原、森林、水资源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负责对全区重大项目稽查;组织审计区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医疗保障基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九原区国有企业和九原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九原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九原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九原区投资、以九原区投资为主的经营性、公益性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审计。组织对市审计局授权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三)审理股。承担审计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研究制定九原区审计项目管理和评比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对九原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文书等进行审理。监督检查审计机关各股室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审计项目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广场街党政大楼八楼

    工作电话:0472-69391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刘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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