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系统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宣传贯彻党中央“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四)根据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五)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开展电子商务建设和农村牧区合作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系统农畜产品展会展销,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为牧服务职责。
(六)行使区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为牧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承担九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性文稿起草、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内部财务、人事教育和机关事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内外部关系协调工作,承担供销合作社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承担预决算编制和各类资金及重要商品储备专项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基层社进行财务分析、考核;承担区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运营工作。
(二)业务指导股。承担全区供销社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推进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发展,指导和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创办。指导合作社文化、品牌建设工作及农村牧区合作金融服务、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等工作。承担全区农牧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的政策协调和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供销社生产经营安全管理、防灾救灾工作。指导发展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及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及家畜产品展会展销等工作,促进行业协调发展,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组织、引导、规范和扶持九原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参与网络平台、交易行为鉴证及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金创大厦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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