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
  •   保存
  •   关闭
  • 九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16:02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三)负责提出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的年度预算和计划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用于重点项目的基建投资、事业经费;对各中心校、中小学、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各中小学校的校舍安全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贫困学生的救助帮扶工作。

    (四)指导、督促各中心校、中小学、直属单位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组织指导教育教学的改革和教育理论研究活动,推广教改经验和教育科研成果;对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五)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切实加强办学单位基础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农村牧区教育,基本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六)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稳定工作和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标准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教师职称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确定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职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七)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全区行政区域内的各办学机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督导;对中小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积极开展对基础教育重点、难点的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对学校和办学单位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

    (八)负责对各类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义务教育证书、绿色证书的审验和发放工作。

    (九)按权限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检查评估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各办学单位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九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九原区教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党务、纪检、工青妇、少先队工作;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计划生育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领导班子的考核、培训及调查任免工作,做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机关的综合调研、机要、保密、文秘、档案、财务以及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各中小学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中小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对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对学校和办学单位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负责对外宣传、收集信息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教师工作

    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聘用、管理,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负责提出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推广普通话的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务申报、初评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教师工资的核定及知、边补的条件审核工作;会同区编办做好全区中心校、中小学、直属单位的编制核定工作。

    (三)教育股

    负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家庭教育、家长学校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奖惩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身体检查及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检查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

    (四)规划财务

    负责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和管理,并对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提出意见;提出教育布局整体规划优化、基建维修、危房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监督检查各中心校、中小学、直属单位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统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和区教育局本级财务工作。

    (五)督导室

    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等情况,组织实施区教育系统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区督学队伍建设与培训;向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道广场街文体大厦

    工作电话:0472-71482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 人:郭俊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 placeholder }}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总结生成,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查看详情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 item.title }}
    停止回答
    免责声明

    1、AI阅读助手,旨在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部分答复内容采用AI技术生成,生成式答复内容有歧义或不够准确的,请您阅读其他原文,以原文内容为准。

    3、AI阅读助手,所提供的内容与原文内容产生冲突时,请以网页原文的具体内容为准。

    4、我们致力于提供准确、有用且客观的信息,但鉴于AI技术的局限性和数据源的多样性,我们无法保证所有内容的绝对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提供的内容时,应自行判断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并承担因使用这些信息可能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5、AI阅读助手,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任何主办方或建设方无直接关联,我们对此类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用户在使用时请自行判断,并承担相应风险。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