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2023年区本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中介服务 | 对应的行政权力信息 | 中介服务信息 | 中介服务机构信息 | 包头市指导部门 | 备 注 | |||||||||
对应的行政权力 事项主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 事项子项名称 | 行政权力实施部门 | 行政权力行使层级 | 中 介 服 务 设 定 依 据 | 委托主体 | 中介费用承担主体 | 中介服务结果要件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资质颁发部门 | 资质名称 | 资质等级 | ||||
1 |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出具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新建、扩建、改 建立体定向放射 治疗、质子治疗 、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 生部令第46号发布,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令第8号修订)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预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国家相关 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
申请人 | 申请人 | 预评价报告技术审 查意见 | (原)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 | 立体定向放射 治疗、质子治 疗、重离子治 疗、带回旋加 速器的正电子 发射断层扫描 诊断等放射诊 疗建设项目职 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和设备性能检 测报告出具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无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201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订)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 (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质子治疗、重离子治疗 带回旋加速器的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诊断等放 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
申请人 | 申请人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和设备性能 检测报告 | (原)卫生部指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机构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3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 放射医疗工作人 员证核发 | 无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第五条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第二十二条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 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
申请人 | 申请人 |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 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 机构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4 | 放射防护监测报告及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年度校验、放射诊疗变更、放射诊疗续展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第六条...第二十一条 |
申请人 | 申请人 |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 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 机构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5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诊疗年度校验、放射诊疗续展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第六条...第二十一条 |
申请人 | 申请人 | 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 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 机构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6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卫生许可申请、卫生许可延续、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申请人 | 申请人 | 检验检测报告 | 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检测机构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7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卫生许可申请、卫生许可延续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申请人 | 申请人 | 检验检测报告 | 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检测机构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8 | 一年内的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补发 | 九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督监测和评价。 |
申请人 | 申请人 | 危险性较大的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
9 | 编制项目 节能报告 |
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审查 |
无 | 九原区 发改委 |
旗县级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8号)第一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申请人 | 申请人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 项目申请单位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编制项目 节能报告 |
|||
10 | 编制项目 建议书 |
政府投资项目 建议书审批 |
无 | 九原区 发改委 |
旗县级 | 《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内发改投字(2016) 688 号)第五条 使用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建设的自治区本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跨区域公益性基础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 | 申请人 | 申请人 | 评估论证意见 | 项目申请单位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编制项目 建议书 |
|||
11 | 编制可行性 研究报告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无 | 九原区 发改委 |
旗县级 | 《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内发改投字(2016) 688号) 第五条 使用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建设的自治区本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跨区域公益性基础项目实行审批制, 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2017年5月《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 项汇总清单》中,未保留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介服务。 |
申请人 | 申请人 | 评估论证意见 | 项目申请单位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编制可行性 研究报告 |
|||
12 | 建设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 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使用审批(十公顷以下) | 九原区林草分局 | 旗县级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第七条 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申请人 | 申请人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具备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能力的技术单位 |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 ||||
13 | 食品检验 | 食品生产许可 | 无 |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旗县级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应当按照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首次申请许可或者增加食品类别的变更许可的,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的检验报告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等。试制食品检验可以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 申请人 | 申请人 | 食品检验机构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无 | 水务局 | 旗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第七条 水土保持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确定为验收合格: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要求“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申请人 | 申请人 | 水土保持方案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 无 | 无 | 无 | 包头市水务局 | |
15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无 | 水务局 | 旗县级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2019年水利部令第50号修正)第七条 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电力部、水利部电办 (1993) 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论证。设计单位根据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 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
申请人 | 申请人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国家、省级、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甲级、乙级、丙级 | 包头市水务局 | |
16 | 民用爆炸物 品专用仓库 安全评估报 告 |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无 | 九原区公安分局 | 旗县级 | 《民用爆炸物品条例》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动;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三)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度;(五)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人 | 申请人 |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包头市公安局 | |||||
17 | 爆破作业人员培训 |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 | 无 | 九原区公安分局 | 旗县级 | 第三十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爆破作业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 申请人 | 申请人 |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 | 包头市公安局 | |||||
18 | 安全保护等级检测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 无 | 九原区公安分局 | 旗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2011年1月18日修订)第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2007年6月22日发布)第十六条办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手续时,应当填写《信息系统表》,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 (二)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 (四)系统使用证、销售许可证明;(五)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六)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 (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意见。公安部十一局《关于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纳入国家认证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废止现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认证工作处于过渡阶段,新规范出台前,已审核推荐的全国207家测评机构仍可正常开展业务。 |
申请人 | 申请人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通过国家认证体系认证的机构。 | 包头市公安局 | |||||
19 | 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财务 审计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无 | 九原区民政局 | 旗县级 | 【部门规章】《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2016年民政部令第59号)第六条 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包括本组织符合第五条各项 条件的具体说明和书面承诺;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三)理事会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会议纪要 。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慈善组织,还应当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评估等级在4A及以上的慈善组织免于提交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 |
申请人 | 申请人 | 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财政部门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无 | 包头市民政局、包头市财政局 | |
20 |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设计(专篇) | 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 |
无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旗县级 | 国家总局令36号 、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 | 申请人 | 申请人 | 金属冶炼建 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 |
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 | 内蒙古应急管理厅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无 |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
21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 审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 包头市生态 环境局九原区分局 |
旗县级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第七 条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节能报告。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 8号)第一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项目申请单位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工程咨询公司编制 | 申请人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
22 | 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学校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旗县级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第八条第二款 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部门规常】《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第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作为办学投入的知识产权,其作价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级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中国教育机构以国有资产作为办学投人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棋构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聘请具有评信资格的社会中会组织依法进行评站,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额,并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文务。 |
申请人 | 申请人 | 固定资产评估报告 | 具有评估资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 | 财政部门 | 资产评估资质(备案公告) | 无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学校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23 |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出具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无 | 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旗县级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遭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遭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 申请人 | 申请人 |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财政部门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无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