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赢展航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航空燃油助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赢展航空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航空燃油助剂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赢展航空材料有限公司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
6.项目建设规模:年产1万吨航空燃油助剂
7.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造粒车间、合成车间、提纯车间等。公辅工程辅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循环水池、循环水泵房、事故水池、雨水池、化验室、办公室、值班楼等。储运工程包括:罐组、原料库、丙类库、五金仓库、丙类仓库、危废暂存间等。
8.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①大气环境:自厂界中心5km×5km的矩形范围。
②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③地下水:项目所在地下游距离不小于1687.5m,上游及两侧不小于844m。
④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1km范围。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Pl7WRUm83mb_1-Jl8B47A 提取码: ufce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钢铁大街86号新邮电大厦507房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树强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白音席勒街道久晟大厦23楼2310
联系电话:13159887515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内蒙古赢展航空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