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征集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
  •   保存
  •   关闭
  • 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征集时间:2025-06-20—2025-07-04    来源: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受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了“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

    (2)建设单位: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4)建设内容:建设年百吨级2,6-萘二甲酸二甲酯或2,6-萘二甲酸首台套示范装置。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72-5332384

    (2)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12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88395770-856

    三、公众意见表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因意见征集已到期,下载链接失效已撤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个人及团体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示期限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0日

    结果反馈

    2025年6月20日,《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07月04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