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征集调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
  •   保存
  •   关闭
  •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征集时间:2023-05-23—2023-06-01    来源: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已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包头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南侧)。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①大气环境: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边长为5km范围的矩形区域。

    ②声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扩200m范围。

    ③地下水:项目所在地周边约23.04km2范围内。

    ④环境风险:距建设项目边界5.23km的区域范围。

    ⑤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厂界外扩1000m范围。

    6、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因意见征集已到期,下载链接已失效撤销

    7、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因意见征集已到期,下载链接已失效撤销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因意见征集已到期,下载链接已失效撤销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力吉满得合

    邮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510

    联系电话:18147451139

    电子邮箱:787726148@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网络链接:(因意见征集已到期,下载链接失效已撤销)。

    四、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果反馈

    2023年5月23日,《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06月01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征集活动已结束 ,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