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原府办发〔2024〕49号
关于印发《九原区2024年中元节文明祭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2024年中元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九原区2024年中元节期间文明祭扫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中元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中元节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全面做好2024年中元节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低碳、安全的节日祭扫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民政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中元节广大群众祭扫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较为集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严格履职尽责,毫不松懈地做好中元节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祭扫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倡导移风易俗,加快殡葬改革为指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应急处置、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实现健康、安全、文明祭扫的目标。加强中元节祭扫工作管理,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使中元节祭扫工作顺利进行,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祭扫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九原区中元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金 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 芳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杨叶峰 区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李越男 区卫健委副主任
黄伟臻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苗满义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艳峰 九原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晶伟 阿嘎如泰苏木副苏木达
赵景楠 哈业胡同镇副镇长
刘 慧 哈林格尔镇副镇长
王晓宇 麻池镇副镇长
袁 明 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浩 赛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 鋆 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燕 婧 萨如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耀光 九原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郝大成 九原消防一中队指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叶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7107131)。
四、工作时间
2024年8月17日—19日,巡查时间:7:00—12:00。
五、重点任务
对公墓及集中埋葬点祭扫活动的管理及防控(7:00—12:00)。
公墓包括:玖安殡葬服务中心(九原公墓)。
集中埋葬点包括:麻池集中埋葬点、萨如拉集中埋葬点、哈林格尔镇土黑麻淖集中埋葬点及其他零散坟墓。
六、部门职责
(一)区民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1.人员组成:杨叶峰(一级主任科员)带队,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安排并落实文明祭祀宣传工作。
②督查公墓、集中埋葬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期的安全管理,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③负责巡查、督导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集中埋葬点值守工作人员。
④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发现违规占道销售祭祀用品、收缴取缔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仿制人民币图样的摊点,存在火灾隐患、交通堵塞等情况,及时通报解决。
⑤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二)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分局
1.人员组成:王艳峰副局长带队,人数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祭祀期间的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等工作。
②负责加强中元节期间在保护区范围内及野外祭祀活动用火情况的监控,进一步完善有关森林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预防重要祭祀节日期间火灾发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
③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三)区卫健委
1.人员组成:李越男副主任带队,人数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2.主要职责:
①负责殡葬服务单位内祭祀群众意外受伤、突发病情的紧救治,在人员集中的殡葬服务单位派驻120急救车和医疗人员。在2024年8月17—19日,每日7:00,安排到九原公墓现场备勤。
②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人员组成:李钢(一级主任科员)带队,人数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加大对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会同民政部门参与开展对仿制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监管工作,维护群众利益。
②负责加大对殡葬服务收费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价格不公示、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③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人员组成:苗满义副局长带队,人数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2.主要职责:
①负责管控通往辖区公墓、集中埋葬点主要路段和城区沿街经营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及祭祀用品行为。
②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工作。
③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六)九原交管大队
1.人员组成:杨耀光副大队长带队,人数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在祭扫群众集中的殡葬服务单位附近,维护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组织疏导祭扫人群,缩短滞留时间,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②负责重要路段及执勤点附近交通疏导和违规祭祀行为的劝导。
③负责提前研判祭扫期间是否需要增设临时停车场、临时交通设施等,并根据研判情况及时落实;提前设置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④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七)九原消防一中队
1.人员组成:郝大成指导员带队,人数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2.主要职责:
①加大火灾扑救力度,在人员集中的重点殡葬服务单位派驻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在2024年8月17日—19日,每日7:00,分别安排消防车辆到九原公墓现场备勤,对祭祀节日火灾及时处置。
②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八)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
1.人员组成: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由分管副职带队,各主次干道对应社区(村)工作人员参与,具体任务分配由各苏木镇、街道负责。
2.主要职责:
①负责在社区(村)层面持续有效推动文明祭祀宣传工作。
②负责安排临街社区(村)做好中元节期间城市公共区域和主次干道的值守和祭祀行为的巡查、制止、劝导工作。
③公墓、集中埋葬点所在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辖区所在村的主要路段和出入口的祭扫人员管控、劝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做好辖区内公墓、历史集中埋葬点、零散坟墓的管控工作。
④职能范围其他相关事宜。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各单位和居(村)委会要用好《九原区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通过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惠民殡葬和殡葬改革新政策、新举措。各社区(村)要宣传张贴“禁止在公园、广场、城市道路及其两侧焚烧祭祀用品”等宣传标语,提倡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种植纪念树等文明、环保的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传递亲情、健康生活、保护环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推动将绿色殡葬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培育厚植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导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殡葬理念。公墓、集中埋葬点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积极开发推广使用网上祭扫、预约祭扫等在线服务项目,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倡导文明低碳祭扫。
(二)加强公墓文明祭祀管理
公安、交管大队要加强祭扫人员及车辆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确保平稳有序。重点要突出祭扫安全工作,提前对墓区内的杂草、垃圾进行清理,对灭火器、灭火工具进行检查,由专人负责且能熟练使用;要指定祭扫专区,加强防火巡查,设置防火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强化中元节祭扫服务保障,全面公开殡葬服务项目、内容、承诺、监督、规范和收费标准、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适当增设服务窗口和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要做好祭扫群众的接待工作,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树立良好行业形象;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严防火灾、偷盗和其他事故发生。
(三)切实提升履责能力
各相关部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要认认真真研究,仔仔细细部署,并不折不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中元节群众祭扫的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对于工作过程中擅离职守,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反馈至各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工作人员管理权限,通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督查室;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风险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区民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投诉,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