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九原区各部门和
苏木镇(街道) 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晰县、苏木镇(街道)职责关系,进一步规范 “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相关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执法工作有效衔接、落地落实,根据自治区印发《旗县(市、区) 职能部门和苏木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文件要求,经相关部门梳理审核,现将《九原区各部门和苏木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予以公布。请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九原区各部门和苏木镇(街道) 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xls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