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原府办发〔2023〕48号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九原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成立九原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九原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党和国家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市振兴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8〕48号)《关于印发包头市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医改办发〔2022〕1号)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全区中医药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建立九原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九原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对全区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编办、区发改委、教育局、工科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卫健委、文旅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分局等单位组成,区卫健委为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分管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和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九原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九原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乌云其木格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沈 丹 区政府办公室借调副科级干部
郭 立 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李小东 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苏亚乐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贾志军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董 琳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韩明凯 区发改委主任
孟 峰 区教育局局长
梁 文 区工科局局长
谢 芳 区民政局局长
高永飞 区财政局局长
白翠霞 区人社局局长
呼格吉乐 区农牧局长
杨丽芳 区文旅局局长
亢 玉 区医保局局长
高宇飞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梁艳丽 区委编办副主任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