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原府办发〔2023〕30号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包头市九原区
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区属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九原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包头市九原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2023年降水趋势预测、工程建设活动的区段分布,预测汛期可能引发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2023年,我区建设项目,主要是新开工和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建设时期,应特别注意防范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排除由于局部地区强对流天气造成灾害的可能,重点是7月份后局地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5月中旬至9月底。各苏木镇、街道,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九原区存在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范围
九原区自然灾害种类以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滑坡和崩塌次之,属地质灾害易发区,为自然灾害重点防治区。其中泥石流主要分布在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哈德门沟、梅力更嘎查,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九原区黄河沿岸的冲积平原地带,属自然灾害中度易发区,为自然灾害次重点防治区。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全部集中于西北部阿嘎如泰苏木境内,且该地区处于乌拉山山前平原,地质类型以砂卵石、中细砂双层土体为主,部分为基岩隆起区,分布于丹拉高速公路两侧,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属自然灾害低度易发区,为自然灾害一般防治区。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2023年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九原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小平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部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人武部分管领导,区政府办、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文旅局、应急局、医保局、执法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交管大队,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九原、新都市区供电分公司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同志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五、防灾减灾职责分工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要把防灾减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建立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按照行政管辖和财产管理权确定预防预报责任。
1.区人武部:负责组建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明确队伍防守地点和具体任务,严阵以待,遇到险情,随时参加抢险抗灾。
2.区政府办:负责督查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准备情况。
3.区教育局: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校舍安全排查,向师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常识,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师生安全转移工作。
4.区民政局:负责向受灾群众发放临时帐篷,协调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收集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筹集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确保各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地质灾害检查、巡查、排查、监督工作,指挥灾后民房和民用设施重建工作。负责排查管辖公路沿线、桥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要注意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及高坡边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和隐患排查,汛期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7.区水务局:负责对全区堤防、水库、闸坝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运行河道的安全运行情况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巡查、排查、督查。及时准确地传递雨情、水情、灾情预测预警信息,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计划。及时收集、管理和报告因灾害导致的农业受灾情况。
8.区农牧局:指导农业救灾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做好灾区疫病防控工作。
9.区文旅局: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期专项检查,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制定监测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负责监督全区旅游景点地质灾害检查、巡查、排查、监督工作,加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严防游客进入洪涝区、地质灾害易发区。
10.区应急局:负责开展全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巡查、排查、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汛期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砂场、堆土场的安全检查,避免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11.区执法局:负责组织执法队员参加抢险救灾。
12.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抢险救灾物资设施等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并协助组织撤离受灾围困的群众。
13.区自然资源分局:会同区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会同区农牧局、融媒体中心、通信公司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天气信息保障。
14.区交管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过程中交通安全指挥工作,必要时,对已确定的抢险救灾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15.卫健委:负责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和救护车辆立即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施救工作。及时提供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消毒和防疫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医药用品和食品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6.各苏木镇(街道)、村委会:要做好辖区内和所属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和紧急避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广大群众能够掌握地质灾害突发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的紧急避险知识,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别是雨季要加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检查和监测工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前期征兆要密切监视,如有险情发生立即上报并做好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
17.九原、新都市区供电分公司:负责抢修灾区受破坏的供电线路,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紧急用电,做好本系统水电工程抢险用电安全调度工作。
六、建立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快速反应机制
1.辖区内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不管严重程度与否,担任监测的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自然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简明扼要的将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准确地点、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需要的求助方式及前往的路线等报告清楚。
2.各苏木镇(街道)、应急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得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疏散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人群。对重要的生产设施加以保护和转移,针对具体情况拿出可行方案,防止灾情扩大。
3.在地质灾害抢险过程中,涉及到相关设备、设施、用具、物品的调配、转移、使用、消耗等,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先行用于防灾抢险工作,之后再履行必要的报告、审批或补偿手续,以提高抢险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七、汛期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局九原区分局:0472—6887515
哈业胡同自然资源所:0472—2535521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九原中心一所:0472—6939870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九原中心二所:0472—6970121
哈林格尔自然资源所:0472—6970121
区应急管理局:0472—7158328
阿嘎如泰苏木:0472—6868018
哈业胡同镇:0472—6962082
哈林格尔镇:0472—6970185
麻池镇:0472—6939813
沙河街道办事处:0472—7148951
赛罕街道办事处:0472—7166609
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0472—7168310
萨如拉街道办事处:0472—6939412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