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原府办发〔2020〕17号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报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的实施方案》(包住建消〔2020〕16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请区属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园区、各部门、单位对辖区内消防遗留项目进行摸底、统计、汇总上报。
2021年1月27日
关于上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历史遗留项目的通知
一、项目范围
全市1998年9月1日以后至2019年6月30日以前由原消防救援机构受理但未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以及建设单位尚未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项目(评估时正式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的已完工的工程)。办理时先行启动公益类项目、工业项目、政府投资项目。
二、工作目标
本次摸底目的为下一步解决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应报尽报,消除区遗留项目火灾隐患。
三、建筑物统计规模
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无须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 (有行业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报送时间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原区党政大楼东副楼218室)
联系电话:0472-7166620
附件:九原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台帐
附件 | |||||||||||||||
九原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台帐 | |||||||||||||||
填报单位: | 报送时间: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 工程状态 | 火灾危险等级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间及证号 | 消防审验类 | 消防备案 | 住建部门监管情况 | 备注 | ||||
是否是消防设计审查类 | 是否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 是否进行 消防验收 | 是否是消防备案类 | 是否进行消防备案 | |||||||||||
是否是消防验收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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