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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苏木镇农村公路管养站(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包九原府办发 〔2021 〕 〔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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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九原府办发202111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原区苏木镇农村公路管养站(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部门、单位:

    2021年第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九原区苏木镇农村公路管养站(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119 

九原区苏木镇农村公路管养站(所)

管理办法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依照《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苏木镇、街道和嘎查村设立农村牧区公路管养站(所)的通知》(包九原府办发﹝202085)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管养站(所)员工的整体素质,规范管养站(所)的管理,加强管养站(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管养站(所)管理制度,把管养站建设成为标准化、制度化、高素质的养护队伍,使管养站(所)各项工作事务管理有章可循,保障管养站(所)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井然,特制定《九原区农村公路管养站(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九原区所属公路管养站(所)。

第三条  管养站(所)的设立,是根据九原区公路路网情况和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为保障九原区公路畅通而建立的,主要职责是公路养护、保障九原区道路通畅、公路应急抢险和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管养站(所)的建设,坚持“以路为家”的原则,以公路路况“畅、洁、美、舒”为目标。管养站(所)的服务宗旨是,为九原区公路交通事业服务,为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五条  管养站(所)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交通应急公路养护保障体系,提高处理公路突发事件能力,管养站(所)要保证工作人员到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以保障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保通为主要任务,力争把管养站(所)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公路养护队伍。

 

第二章  管养站工作人员职责

第六条  管养站(所)站(所)长职责

1.站(所)长是管养站(所)负责人,负责全站(所)各类主要事务。

2.站(所)长必须熟悉全站(所)情况,掌握管养站(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熟悉《公路养护规范》知识,熟知公路建设及公路养护管理,合理安排管养站(所)各项工作。

3.根据九原区交通运输局和九原区公路管理段安排的公路养护工作计划,按照“确保公路养护质量,节约公路养护成本”的原则及九原区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管养站(所)工作计划并领导全站(所)人员完成好年度各项工作。

4.对管养站(所)安全负责。有计划的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奖惩。

5.掌握全站(所)每个员工思想状况,关心爱护员工,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合理安排、调整员工工作。

6.组织领导全站(所)员工学习、培训和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关心员工生活,如员工伙食、宿舍、公共设施卫生等。

7.服从区交通运输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听从指挥,领导全站(所)参加公路抢险救灾,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  管养站(所)副站(所)长职责

1.积极协助站(所)长工作,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落实分管各项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责。

2.熟悉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业务,掌握《公路养护规范》知识,接受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和事项,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提出合理建议。

3.负责管养站(所)内务管理,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队长职责

1.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切实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掌握《公路养护规范》知识和公路施工技术,领导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了解每个职工的情况,解决职工思想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

4.抓好施工安全,每一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5.合理调配劳力,做到公平、公正,认真记好职工考勤。

6.单独调配劳力时做好领导间的协调工作。

7.协助相关副站(所)长管好管养站(所)内务,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副队长职责

1.积极协助队长工作,服从管养站(所)及上级领导的管理,按照工作程序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熟悉分管的工作,掌握《公路养护规范》知识和公路养护工程中各工序、工艺的操作程序及方法,精通专业业务工作。

3.负责管理各类机械的维修、保养、使用。根据工程需要合理调配,做到节约成本。合理安排劳力,认真做好工作考勤和分别建立各类机械台账。

4.服从领导和支持队长工作,做好领导间的协调工作,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管养站(所)业务人员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依法按章办事,遵守《会计法》的规定和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2.会计核算工作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3.负责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

4.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5.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二、出纳岗位职责

1.依法按章办事,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2.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负责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

4.负责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借用转帐票据要在借款单上注明票据编号,每月终了前,认真清理催办借出银行结算票据,防止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

5.负责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帐收讫、转帐付讫等相关印章。

三、油料及材料采购和保管人员职责

(一)保管员职责

1.保管员要有敬业精神,负责管理单位公共财物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管理好管养站(所)秩序、卫生和物品。

1)督促入住人员搞好宿舍卫生。抓好办公室、活动室、招待室、洗漱间、浴室等实行打扫卫生排班制。

2)监督管理管养站(所)院内不按规定晾晒物品、乱堆物品现象。

3)向进站(所)办事人员讲解站内规定,并要求其自觉遵守。制止外部人员进入院内随意采摘鲜花、果实或宰杀野生动物等。

3.保管好站(所)内回收的废旧材料,如:可利用的木料、各类废旧钢材,撤换下来的标志牌、里程碑、警示桩和废油料等,要在院内合理堆放整齐,并登记造册,载明规格、数量、来源。如需调用应注明用往何处。

4.材料、零配件在入库前,应仔细验货(如货物型号、质量优劣、有无损坏等),如有问题及时反映,报告退换。

5.负责出入库材料的登记,做到账册与材料一致,不得丢失、损坏。

6.领取材料时签出库单手续要清晰,要求领材料人员详细说明用途并签字。

7.管理好站(所)内一切公共财物,使用者不得损坏。借出要有借条,及时收回,不得丢失。有意损坏公物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8.对站(所)内公共财物和库管材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随时能向领导提供准确的物品及库存种类、数量等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材料及零配件采购负责人职责

1.管养站(所)所有材料、易耗品、零配件的采购均由分管领导负责。材料、易耗品、零配件采购回来后,由分管副队长签收入账,再交保管员登记入库。

2.材料、易耗品、零配件采购应本着经济安全、质量第一的原则,采购时应仔细验货,以防假冒伪劣产品。

3.回收的旧材料由主管材料的领导提出处理办法,分管记账人员登记,保管员妥善保管。

4.材料、易耗品、零配件需求数量较多时,比如统一采购一定数量的低值易耗品、副油等,应制定材料需求计划,报管养站领导,进行统一采购。

(三)机械加油负责人职责

1.管养站(所)所有机械车辆加油,实行票据签字把关制,即机械加油必须由一名单位指定的管理人员和主车驾驶员两人同时签字加油,并注明车辆车号和用途。

2.外出用车加油,由管养站分管材料人员和驾驶员负责办理。

3.在特殊情况下,单位领导(如站(所)长等)可代办加油。如有单车外出作业,当天无法回来,且必须加油的机械车辆,由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车辆回来后,负责人按行车里程核定油料数量并及时补签手续。否则,加油费用由司机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  管养站(所)员工职责

1.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分配,对工作不准挑三拣四,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每一天的工作。

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技能。机械操作人员应逐步掌握多种养护机械性能和公路养护知识,并能熟练操作各种机械,精心爱护机械设备。养护人员要学习掌握《公路养护规范》知识,提高公路养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3.热爱公路养护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公路养护专业技能,认真完成好领导安排的工作。

4.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学习、培训及集体活动,提高个人技能和素质。

5.爱护环境,讲卫生,注意仪表,树形象,讲文明、讲礼貌。

6.入住管养站(所)员工,要保持宿舍卫生,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晾晒衣物或堆放其它物品。活动室、洗漱间、浴室等用完后随即打扫干净,保持清洁。

7.个人床被床单衣物等要勤清洗,原则上床被床单一个月洗涤一次,衣物等随时清洗。

8.自觉遵守管养站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协作、爱护公物,为九原区“养路人”争光。

第十二条  管养站(所)炊事员职责

1.搞好食堂卫生,厨餐具使用前后要清洗,定期高温消毒。蔬菜等生食品制作前必须清洗干净。

2.认真做好每一顿饭菜,按照就餐人数调剂好每天伙食,做到饭菜可口不浪费,不做“夹生”饭,避免“剩饭”现象。

3.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服要经常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

4.杜绝浪费,节约用水、电和燃料,做饭前必须洗手并穿戴好工作服。

5.负责购买每天所用的食品,购买前定好采购计划,采购食品材料时要点清数量、谈好价格、与管理员共同记好帐。

6.负责作好每天就餐人员情况记录,与管理员共同制定每周饭菜食谱。

第十三条  管养站(所)门卫职责

1.服从领导和管理员的管理。看好大门、侧门,每晚11点必须锁大门,侧门24小时根据工作需要随开随锁。

2.管理好进出车辆及人员,监督所有人员不得随意往外拿东西,如往外拿站内东西须经领导和管理员批准,否则不得放行。有强行者立即报告。对外来人员要盘查登记,无事者不得进入站内。

3.负责管养站(所)院内卫生,要经常打扫院内垃圾,负责值班室、卫生间等公共设施的打扫和清洁工作,冬季负责清扫院内房前屋后积雪。

4.负责院内花池、草坪、果蔬地修整、夏季要保障花草蔬菜种养茂盛,院内不得有杂草丛生现象,也不得有“白地”现象。

5.监督所有人员,不得在院内捕杀小鸟等野生动物。

6.不得随意在院内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影响院内美观。

7.院内种植的蔬菜、果实可用于调剂食堂伙食。

第十四条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对新购置或调入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把关,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备件。严格按照验收工作程序进行检查、安装、调试、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与商家联系妥善解决。

2.机械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施工任务情况,关心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按施工进度及时调配机械。施工中做好机械的检查保养和故障排除,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机械管理人员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定期检测、强制保养、视情修理”的方针,根据《机械保修规程》监督检查机械手检修保养机械,认真监督检查机械保养与修理情况。

4.机械管理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机械管理的统计工作,统计资料应完整、及时、准确。对不服从管理的机械手可以建议调整机械手工作。

5.机械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经营水平,必须通过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考核。机械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和养护任务,配合调配人员编制工作计划,实行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经常检查各项定额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整理,定期公布。

6.机械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档案,并对机械按下列指标建立机械考核台帐:机械设备完好率、机械利用率、机械效率、产量台班产量、年作业台班、年产量、消耗油料、轮胎、材料配件、工具、替换件、保养修理间隔期、停工期、工时、费用。年底做好机械效率考核工作。

7.机械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8.机械事故发生后机械管理人员应及时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养护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机械操作人员职责

1.机车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规范专业技术操作水平。

2.服从领导,积极配合机械管理人员的工作,力求团结拼搏,做到安全生产第一,争当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的先进机车手。

3.爱车爱岗,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车辆维修保养规范要求,精心作好机车维护保养,节约油材料,作到“五净四不漏”,五净:油净、水净、气净、外表净、工具净;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负责保管本车工具,丢失按价赔偿。

4.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倒卖公家的油、材料,不将公物据为己有。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各种使用记录。

二、主机手职责

1.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主机手必须经常学习、熟悉所驾机械的构造、性能,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保养、安全等技术和知识。

2.督促本机车其他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带领本机组人员充分发挥机械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定额和指标,正确及时地填写好出车时间、作业时间、维修时间、零配件和副油更换情况等各项原始记录。

3.按《机械保修规程》做好例行保养工作,妥善保管随机附件和工具,使设备经常处于整洁、完好状态。

4.每天检查机车发动机动力性能是否良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和燃料消耗以及各润滑部位油质、油量等情况。

5.出车前要保证机车安全机构及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每班检查工具附件、附属工作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6.禁止机械带病或超负荷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如运行中出现意外故障,应排除后,方能继续运行,不得冒险作业。  

7.机械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的选用,必须符合制造厂要求,做到用油正确。

8.按季节更换发动机机油时,必须清洗油底,油管和机油滤清器。    

9.在多班作业时,监督机组人员做好交接班记录。此条同时适用于其他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三、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作业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工作记录。交接班记录是否认真、及时、准确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考核指标。

2.交接班时,上下班人员要仔细检查机械各方面情况,下班人员应详细介绍机械工作运转情况、工作进度等。

3.交接班时,上下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机械保养,以检查紧固,保养要害部位和易损部件为中心,排除零星故障,增添润滑油剂,检查油、水、电、气情况,以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4.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做好记录以便划分责任。

5.如因交接班时记录不详保养不善机械出现故障,造成经济损失或备件、工具丢失等,首先追究当事人和主机手责任,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四、施工机械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相关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迅速报告单位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时间及相关情况。

2.由单位负责人向管辖区执法单位及保险公司联系派人到现场勘察、处理事故。

3.经执法单位划分事故责任比例,并由保险公司做出相应责任赔偿后,剩余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30%50%。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机械手或驾驶员,根据其性质,按以下规定承担责任:

1)经认定负主要驾驶责任者应赔偿50%的经济损失,负次要责任的赔偿25%经济损失。

2)酒后驾车及严重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3)驾驶员肇事扣证期间,由单位根据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4)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因领导亲临指派或指挥,实施危险作业,出现事故,机械手不承担责任。

4.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二宗以上交通事故,取消其在本单位的驾车资格,另行安排工作或给予解雇处理。

第十六条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

一、对外租赁设备的管理

1.管养站(所)的机械设备如果对外租赁必须经站(所)长批准,同时必须签订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协议,明确机械设备对外租赁的台班单价价格(或工作时间价格)、机械设备的工作内容、期限等细节事项;管养站对外租赁机械设备的原则:对外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由管养站的专业机械手负责操作,实行机械设备与操作手不分离的办法对外出租。

2.管养站(所)机械设备对外租赁的收益可用于冲减本单位的待摊费用,亦可用于改善管养站员工食堂生活和改善员工福利,机械设备的租赁价格必须参照市场行情由所领导研究确定。

3.管养站(所)机械设备的对外租赁由机械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管养站(所)机械设备对外租赁实行先交租赁押金而后派人派车的办法,按机械设备租赁协议据实收取租赁人的租赁费用。

4.对外租赁的收益,执行钱帐分离管理。由单位财务人员负责管理,领导审批使用。

二、外租赁设备的管理

1.管养站(所)因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需要外租赁机械设备时,必须签订外租机械设备协议,明确外租赁机械设备的台班单价价格(或工作时间价格)、工作内容,以便与对方办理财务结算。

2.外租机械设备的管理可参照管养站(所)内部机械设备的管理办法进行加油等,必须控制外租机械设备的加油费用。

3.外租机械如承担管养站(所)运输任务时,管养站(所)应在事前明确运费单价和结算办法,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责任、义务等细节事项。运输费用的结算流程为:核定工作量签证(办理签证运输票据)、车主凭签证票据到管养站开据证明、凭证明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管养站凭正式发票统一结算运输费用。

 

第三章  管养站(所)工作人员礼节和着装

第十七条  礼节

1.管养站(所)工作人员要注重内部人员之间的礼节,全体员工要本着“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互助、互相学习、体谅对方”的原则,将管养站建设成一个团结、和谐、共同奋进工作集体。

2.员工要注意对外工作礼节,对外来管养站(所)办事人员,站(所)内相关人员应热情对待;对上级来站检查工作的人员,任何员工不得冷漠无表情地伫立一旁或围观,应积极热情的打招呼表示友好。

3.员工要重视对上级领导的礼节,在接到上级领导要来站检查工作的通知后,站内全体员工应提前把工作准备完毕,都应在安排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不得随意走动。上级领导检查到谁的岗位,都应表示热情欢迎,并热情回答领导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十八条  着装

1.员工应注重着装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对管养站(所)统一配发的各类工作服,员工穿戴时应爱护爱惜,要时常清洗工作服保持工作服整洁。

2.工作服闲置时,应将工作服摆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工作服。夏季工作服上班时间必须穿戴,

3.单位配发的安全服不论任何时间只要到公路现场工作,都必须穿戴。

4.配发的冬季保暖服,不穿时应经常拿出晾晒,防止服装被虫蛀。

5.休闲服是员工在工作之余自行穿戴的服装,应时常保持整洁,不穿时应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

 

第四章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管养站(所)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一切行动听指挥,行动迅速,工作积极主动,不得擅自单独行动。

2.参加集体活动时,要自觉遵守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单独离队必须提前报告,获准后再离队。

3.要认真遵守管养站(所)的各项规定和其他规定事项,不得自作主张,集体外出活动时,要有集体荣誉感,不得在外滋事,积极树立九原区“养路人”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条  冬季请销假制度(12312月)

1.管养站(所)实行签到工作制。管养站(所)全体员工,冬季每天必须到单位向有关负责人报到(领导分配外出工作的除外),等待分配当天工作任务。否则,视为事假。

2.冬季主要工作为清雪、整理施工资料、学习培训及其他。清雪按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下午330必须到,其他工作按通知时间到。

3.无故不参加清雪及其他工作一次扣工资300元,两次不来者扣600元,三次不来者冬季工资均按原工资额的一半发。

4.管养站(所)员工冬季不住在站(所)的,可在管养站打扫雪,既不能参加养护中心办公室清雪又不能到管养站打扫雪者,可委托他人代替清雪工作,但学习开会必须本人到会参加(住院、探亲期间除外),否则就属缺勤。

5.有事外出必须书面请假,外出期间打扫雪可找身体健康的人代替。

6.打扫雪时按规定时间到达,不许迟到,否则,按缺勤处理。凡有缺勤的,按天计算扣工资。

第二十一条  夏季请销假制度(411月)

1.管养站(所)员工夏季工作期间有事请假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书面请假,说明事由,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请假3天以下,由管养站(所)主管副站(所)长或其他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必须由管养站(所)长批假方可生效。请假期间按天数计算,工资按天全部扣除。

2.婚、丧、嫁、娶、病、探亲请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超假天数按事假处理。(此条全年执行)

3.工作期间如果请假到其它单位打工(或帮忙)。一经发现,不论任何理由,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罚:一是按请假天数计算,一天扣罚10天的工资;并扣发相应绩效工资;二是除扣工资外,给予其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五章  职工人员应享受的待遇

第二十二条  1.职工享有依法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待遇。

2.职工在工作的同时享受同工同酬及劳动报酬的待遇。

3.职工在遵守劳动时间及单位相关规定的同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休假和相关待遇。

4.享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待遇。

5.享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待遇。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  管养站(所)设施环境内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管养站(所)设施管理制度

1.管养站(所)内所有建筑设施都是公物,每个员工和进站人员都应爱护,自觉遵守站内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养站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爱站如家。

2.损坏公物必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并照价赔偿,否则视为有意损坏公物,情节恶劣的,按损坏物的3倍赔款。

3.应保持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清洁,任何人不得将颜、油料等涂抹在墙面或其它建筑物上。不得随意在墙面上钉挂物品损坏墙面。对污染墙面者,除责令其修复为原样外,每一处处罚责任人50元,严重者可罚款500元。在凉亭内休闲离开时应随即将果皮等打扫干净。否则,对有关责任人每人每次罚款20元。

第二十四条  管养站(所)环境管理制度

1.美丽优雅的生活环境,是管养站(所)发展和管理的目标,全体员工都应共同维护和创建这一目标。站(所)内种植的花、草、树木都是为美化我们生活环境而精心培育的,所有进站(所)人员必须爱护,不许毁坏、践踏或采摘,不得在院内捕杀飞禽等野生动物。否则,出现践踏毁坏草坪或采摘果实、鲜花的除按价按量赔偿外,每次另罚款20元;砍折一枝树枝罚款5元,砍折一棵小树罚款100元。禁止任何人在院内捕杀野生动物,捕杀野生动物一只罚款300元以上,或交有关执法单位处理。

2.任何人不得做有损管养站(所)形象的事,如室外随意拉绳凉晒衣物、鞋袜、乱放工具等用品,发现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5分。

3.管养站(所)内都设有车库、固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所有工程机械或机动车辆收工回来必须及时将车保养、清洗干净,并按规定停放机械。如果机械停机3天以上,必须将机械停入车库,机械停机3天以下按指定车位停放整齐。机动车和工程运输车临时停放必须按指定车位停放整齐,并保证机车和车位地面的清洁。任何机械车辆不按指定车位停车或随意停靠车辆者,每出现一次扣该机械手考核分5分,一年内违规3次或经常不遵守规定者,调换该机械手工作并扣年终考评分1020分。

第二十五条  管养站(所)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公共卫生是每个人的基本义务,管养站(所)内的整洁、卫生要靠全体员工共同来维护;每个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站内卫生制度;任何人在院内不得随意乱丢纸屑、果皮等垃圾,垃圾应倒在垃圾箱内或指定的垃圾点。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违规者考核分5分。

2.在管养站(所)食堂就餐的人员都应维护食堂公共卫生,就餐时不得将剩菜、剩汤随地乱倒、乱扔,活动室、凉亭等公共场所应保持干净。否则,每发现一次扣违规者考核分5分。

3.因机械设备维修造成的污染,维修负责人要及时将其处理干净。停车点因车辆停放时漏油污染地面,该机械驾驶员应及时处理干净,如果不处理或处理不净一次扣责任人考核分515分。

4.公共场所卫生应按规定随即打扫干净,工作场所的卫生由当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或停班后处理干净,否则对责任人按上述相关条款扣考核分处罚。对非站内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罚50500元。

第二十六条  管养站(所)水、电、暖(煤)管理制度

1.管养站(所)内水、电、暖(煤)的使用要本着节约原则,任何人不得肆意浪费。

2.所有人使用完水后,必须随手关闭水阀,节约用水,否则,视情节一次扣罚50元。

3.管养站(所)内工作用电,下班或一件工作完成,应随时拉闸关闭电源。员工不得私自接用电器,或拉接电线,如确有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接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七条  管养站(所)内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站(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否则,在站(所)内发生安全事故,从重处罚。

2.进站(所)车辆、工程机械必须按要求清洗、保养、停放和保管。

3.机械修理、试车和出站必须例行安全操作检查,严禁违规作业,危险操作。

4.操作人员负责监督杜绝闲杂人等进入工作危险区。

5.任何人不得违规使用电源,使用时由电工操作。

6.凡违反上述其中一条者,一次扣罚200元并扣相应的考核分,如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执行所有安全处罚。

第二十八条  管养站(所)内务管理制度

1.管养站(所)内务和员工宿舍整洁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集体的形象,体现着每个员工的素质。每位入住管养站宿舍的员工都应自觉保持宿舍和个人的内务整洁、有序。

2.员工宿舍内所有固定物品应整齐摆放,个人洗刷用具、工具、鞋帽衣物等应按指定位置摆放,被褥、床单应叠放整齐并保持整洁,宿舍墙壁应保持洁白,不得在墙上涂画污染,地面、窗台要勤清扫,保持干净。

3.员工个人穿用的衣物、被单要勤清洗,员工要保持衣着整齐干净,持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个人和单位形象。

第二十九条  管养站(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管养站(所)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各自职责,凡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考核中一次一项扣考核分5分。

2.管养站(所)员工要自觉遵守管养站各项管理制度,在内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员工违反内务制度,每一次扣违规责任人考核分5分。

3.对严重不履行职责,不遵守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检查考核人员可随时停止其工作,或由管养站(所)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公共财务管理制度

1.凡站(所)内所有公共财物不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出管养站,更不得据为己有。如有强行违规者,根据情况给予重罚。

2.不得倒卖或偷盗公共财物,如发现员工有此现象,给予加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直至报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第七章  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管理制度

1.管养站(所)机动车由所长全面管理、统一调派。

2.管养站(所)机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或办公需要用车。

3.外单位用车须经站(所)长同意。

4.机动车的维护、修理、保养实行报告制,须经站(所)长同意,会计审核,领导批准签字后予以结算。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司机职责

1.加强政治学习,注意工作保密;按时上下班,未出车时,要准时到办公室上班,接受安排其他工作。

2.做好机动车保养,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安全,保证公务用车和安全行车。

3.严格遵守、执行交通法规,坚持文明开车,安全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赌气车,杜绝酒后开车。服从安排,随时作好出车准备,做到随叫随到。

4.按时主动办理小车年审、保险等手续,保险逾期未办理,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5.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违章罚款不予报销。

6.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车辆停放安全,不得乱停乱放。

7.凡未经站(所)长安排,擅自出车办私事、改变行车路线和以车谋私者,按租车标准(200/天)向驾驶员收费,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车人承担。如核实发现私自出车一次,在年内扣发驾车人500元工资。发现核实两次以上,扣发金额累计计算。

8.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车辆故障及时排除,做到病车不出门,坏车不上路。车辆维护应坚持“小修自己搞,大修要进厂”的原则,需进厂修理前应向领导提出,经批准后方能进行。

9.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否则一次处罚200元。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回管养站(所)要按定点、定位停放。无特殊理由在外停放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油耗、维修及奖惩规定

1.驾驶员要对机动车使用管理油耗情况进行登记,如里程表有损坏,应及时提出修理意见。

2.车辆维修:驾驶员随时做好车辆保养,注意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定期进行保养,保证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先由专业人员认定后,咨询修理价格后再修理,本地进行车辆修理由单位指定两人到修理厂负责修理。

3.驾驶员出差,出车补助执行相关规定标准。如超报过路、过桥、洗车等费用,对驾驶员加倍处罚。

4.机动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后,保险期内享受领回的“无赔款优待”全额发给驾驶员。驾驶员全年行车无安全事故,对驾驶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章  九原区公路管养站(所)员工管理考核办法

第三十四条  员工考核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考核两大部分,日常工作考核每月(411月)进行一次,年底进行年终考核,月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成绩平均为年度总成绩,年度总成绩与个人年绩效工资挂钩。安全生产考核与年度安全奖励工资挂钩,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连续三次考核均为前三名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连续三次考核为后三名的员工进行处罚。

1.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年度总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享受全额绩效工资;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少一分扣绩效工资总额1%;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称职,绩效工资扣除总额50%,并向其提出严重警告或下年不再聘用。

2.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员工安全生产年终总考核实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者,享受全额安全奖励工资。95分以下每少得一分扣安全奖励工资总额的5%75分以下不享受安全奖励工资,严重违反安全规章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日常工作考核:

德(10分):员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纪律,遵守管养站(所)各项规章制度,踏实工作,争先创优。

1.思想落后、工作消极、不服从领导的分配、工作不听从领导指挥、工作中带有不良情绪、影响工作的,一次扣5分。

2.因私事不参加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或学习不认真,考试低于80分,一次扣2分。

3.违反纪律和制度,不认真履行职责且有打架滋事现象,发生一起扣2分。

勤(10分):1)无故缺勤一天扣2分,事假一天扣1分,出勤达不到规定时间的(迟到、早退)一天扣1分。

2)婚、丧、嫁、娶、产及探亲假,按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假期,超假天数须经领导批准,扣分酌情处理。

能(20分):

1.工程施工中工作态度不认真、工程质量差、未通过验收或造成返工,对所有参加本工作的人员处罚如下:一般岗位人员一次(以实际检查次数为准)一次扣25分,技能岗位人员扣510分、管理岗位人员一次扣1015分。

2.不服从领导安排,讲理由、提要求,出现一次扣5分。

3.技能岗位中机械作业出工不出效,在相同时间里油料消耗大、成本高、工效低(以机械台班记录为依据),出现一次扣5分。

4.一般岗位工作中,出现有意怠工,工作中总要人督促,督促一次扣2分。

5.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5分。

(四)绩(60)

1.对领导合理安排和分配的定量工作,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超一天(不到一天按一天计算)扣5分;

2.对领导安排的每项工作都能科学合理调整工作方法,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降低消耗,经考评小组研究,可在考评中适当奖励加分。

3.公路养护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对达不到要求的每出现一项一般岗位人员扣2分、技能岗位人员扣5分、管理岗位人员扣5分。

4.路面修补完后应及时清理现场,要保证路容路貌边坡路肩整洁,否则每处扣管理岗位人员5分、技能岗位人员2分、一般岗位人员5分。

5.材料管理人员对储备材料要进行妥善管理。对管理的材料进行分类上架储存、出入库登记,材料管理要井然有序,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锈蚀报废、丢失,如有除照价赔偿外,扣考核分510分。严禁倒卖材料,一经发现除经济加倍处罚外,发生一起扣30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司法处理。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的构造、性能,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保养、安全等技术和知识,充分发挥机械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定额和指标。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各种记录。多班作业时做好交接记录。不填写记录或填写记录不清者(以每月检查记录为准)扣5分。

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机械保修规程》做好例行保养工作,不准带病或超负荷运行,妥善保管随机附件和工具,不得丢失。机械出现故障或隐患要及时排除,对机械带病作业者一次扣5分,冒险作业者一次扣10分。机械维修所需配件或工具必须交旧领新,缺一项扣5分。

8.机械设备未经领导同意或机械调度人员调派,私自外出,一次扣责任人1030分、扣相关人员10分。机械工作收工后必须进行清洗、保养并按规定停放,否则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三十六条  安全考核

员工安全生产考核实行百分制。既: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核(考试)30分;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30分;工作中员工个人安全防护20分;机械设备及有关工具安全操作使用20分。

1.安全生产理论知识考核(考试),员工对管养站(所)安全生产理论知识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等必须熟知并全面了解,经考试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者不扣分,考试分在90以下的,每少一分,扣考核分1分。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在公路养护和公路建设过程中,对所有的公路施工、养护工作现场和施工点,都必须按照公路施工养护工作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指示标志或车载警示标志,检查中如发现有一处不设,扣现场管理人员考核分10分,扣现场施工人员每人5分;工作中设置的各类安全标志,丢失或倒斜或字迹模糊不清,没有及时补齐或维修,发现一块标志牌一次扣现场管理者和施工人员每人3分。

3.施工现场员工个人安全防护。凡管养站员工上路作业,必须按要求身着全套工作服和安全标志服(包括驾驶员和现场管理人员),一次不穿或穿戴不整齐扣5分。

4.机械设备及有关工具安全操作使用。在公路养护、公路建设及设备维修、制作过程中,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均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正确操作使用,不得违规、冒险或野蛮操作,否则,一次扣操作人员考核分10分,因此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执行一票否决制。

5.在抢险救灾或紧急事件中,坚决服从领导指挥,特殊情况下发生违章事项,可免于处罚或酌情处理。

 

第九章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九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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