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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包头市九原区处置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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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包头市九原区处置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九原区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1213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九原区处置

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O十二

 

 

   

 

1.九原区基本情况…………………………………………………4

2.指导思想…………………………………………………………5

3.工作原则…………………………………………………………5

4.预案启动条件……………………………………………………6

5.组织机构…………………………………………………………6

6.职责任务…………………………………………………………8

7.队伍建设…………………………………………………………9

8.火灾扑救…………………………………………………………10

9.实施措施…………………………………………………………12

10.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13

11.预案终止…………………………………………………………14

12.奖励与责任………………………………………………………14

13.解释部门…………………………………………………………14

14.生效时间……………………………………………………15

 


为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保护好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包头市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九原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九原区基本情况

九原区位于自治区中部地区,北依阴山山脉、南临黄河,面积734平方公里,辖1个苏木、3个镇、4个街道。全区总人口30万人,居住着蒙、汉、回等20多个民族。

九原区地处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呼包鄂榆城市群核心区,也是内蒙古和包头市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京包、集包、包兰、包神、甘泉、包白、包满等铁路贯穿其间,210国道、110国道、G6高速等重要公路干线穿越而过,交通运输条件极为便捷。九原区拥有规划面积达80平方公里的内蒙古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核心区,20平方公里实现八通一平,入驻企业达到70家以上,是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的重要承载地。依托规划面积37.5平方公里的新都市区,总部经济、商贸物流业稳步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会展业逐步兴起,金融保险、高端房地产相继入驻。依托内蒙古最大的铁路编组站包西编组站,规划建设总面积19平方公里的九原(国际)物流园,建成区面积1840亩、拥有8条铁路专用线,年运力达到1600万吨以上。建成自治区首批3个保税物流中心之一的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九原区是包头市重要的菜篮子基地,规划建设了占地将近3000亩的九原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同时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形成了都市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农牧业业态。

二、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在全面落实预防措施的同时,充分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的原则。细化责任,严明纪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加大防火教育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加强日常山林巡查,及时发现和控制火情传播、蔓延。

(三)坚持依法治火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森林火灾预防、报告、控制和扑救工作进行管理。

(四)坚持快速反应原则。及时收集和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逐步完善预警机制和扑救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四、预案启动条件

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苏木镇、街道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火灾报告后,要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并及时提出处置意见。若火灾程度达到以下所列的任何一条,经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

连续燃烧24小时以上的火灾;受害面积较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火灾。

危及居民区、重点林区、重点牧区、自然保护区或重要设施的火灾。

毗邻旗县区发生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且对我区森林草原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

造成1人(含1人)以上死亡或3人(含3人)以上重伤以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尚未扑灭的火灾。

五、组织机构

成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挥:李少强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杜林春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郑向理  人武部部长

          尹先锋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补德  区林业和草原分局局长

          安志东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员:贾志军  区宣传部副部长

郭金才  区公安党委副书记、局长

田华斌  区民政局局长

高永飞  区财政局局长

贾俊峰  区人社局局长

金志强  区住建局局长

   卫健委主任

   区医保局局长

李晨伟  区商务局局长

牛永胜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高宇飞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呼格吉乐  阿嘎如泰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杨志坚  哈业胡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任小荣  哈林格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麻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淑云  沙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吕建军  赛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巨金  萨如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贺志强  白音席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区森林草原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森林草原火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长尹先锋兼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分别成立本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六、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各阶段的火救灾工作。

(一)区财政局负责解决火设施设备消耗和火灾扑救资金的落实,并列入年度预算。

(二)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将林区零散坟墓逐步迁出,同时负责全区范围内公墓的防火工作。

(三)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森林公安局指导地方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并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工作。

(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协调地方及时妥善安置、救济灾民,做好善后工作。

(五)区卫健委、医疗保障局指导地方及时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六)区林草分局要认真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详细掌握我区森林(草原)资源情况,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或建议。

(七)区委宣传部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八)在发生重、特大火灾后,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依据火情及时向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申请支援。

七、队伍建设

按照相互配合,统一调度的原则,组建森林(草原)火队伍和巡逻队伍。

(一)火队伍组建:由区人武部组建一支不少于300人的民兵抢险队伍;由区林草九原区国有林场组建一支人数30人的抢险队(半专业)。

(二)应急火队伍组建:各苏木镇、街道抽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综治队员,各成立一支不少于50人的火应急队伍。

(三)巡逻队伍: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内,区林草分局各苏木镇要分别组织成立10—20人的森林(草原)防火巡逻队,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进行全天候巡查。

八、火灾扑救

(一)预案启动:由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综合分析各方面反馈的火险、火情信息,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适时启动防扑火预案,科学组织扑火救灾。

(二)扑火指挥部各工作部门成员组成及职责:

1.综合调度组

 长:尹先锋  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郭金才  区公安党委副书记、局长

郭发旺  森林公安局局长

金志强  住建局局长

牛永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宇飞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责: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前指的火方案、火兵力部署和火场天气预报;与前指建立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定时提供火场气象预报和相关资料;随时调度火场情况,掌握最新火势发展和扑救情况,并根据火场火情动态,编写《森林草原火情简报》,起草上报火情报告,及时传达市领导的指示;根据火需要和指挥部领导意见协调调动火兵力,负责文件收发和建档,汇总工作情况,起草区火指挥部总结报告。

2.后勤保障组

 长:高永飞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田华斌  区民政局局长

   区卫健委主任

   区医保局局长

李晨伟  区商务局局长

苗文君  区林草分局副局长

 责:区财政局负责组织供应火场所需物资的资金储备,区商务局负责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火场人员的饮食补给。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障,伤员送到当地医疗部门救治;死难者由区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区民政局负责火场周围人民群众的疏散转移。区林草分局局负责协调配合。

3.宣传报道组

 长:贾志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责:按照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扑火指挥部的新闻发布工作。

4.赴火场工作组:

 长:王补德  林草分局局长

副组长:鲍鲜鲲  人武部副部长

        呼格吉乐  阿嘎如泰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杨志坚  哈业胡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任小荣  哈林格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麻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淑云  沙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吕建军  赛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巨金  萨如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贺志强  白音席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吴向亮  林草分局副局长

包志强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马学彤  区林草分局梅力更管护中心副主任

其他人员从区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

 责:传达上级领导对火救灾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指导前线火救灾;及时向市火指挥部及有关领导通报火场情况,协调解决在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包括火人员)的生命财产和居民点及重点设施的安全;科学指挥,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的办法科学扑救;火灾发生后要在通往火场的交叉拐弯处安排人员指引道路。

赴火场设备:GPS定位仪、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照相机、火场地形图、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工具等。

九、实施措施

(一)行政首长责任制。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全面部署防火组织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保证到岗,各司其职。

(二)火组织机构分工负责制。组织机构下设综合调度、后勤保障、宣传报道、赴火场工作组四个组,各组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各负其责,协调工作。

(三)值班制度。指挥部安排相关单位做好24小时值班、火场监测、报告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汇报火情。

(四)火机械设备的调度与保障。机械设备与车辆由区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设备保障:区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负责准备10台装载机、20台自卸车;区林草分局九原区国有林场、梅力更管护中心负责防火工具的准备。

(五)给养保障。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负责准备好至少1000人的一日熟食品,派专人昼夜值班,做到随提随有。后勤保障组负责提取、运送、保证供应。

(六)医疗保障。九原区医院组织至少10人的医疗队,提供医疗器械、药品及其他必须的设施,在后勤保障组的指挥下负责人员救护。区防疫站做好防疫工作。
    十、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一)明火扑灭后,各火队要立即组织人员清理火场,确保火灾现场无余火、无烟气。

(二)火灾扑灭后,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看守,防止死灰复燃。待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验收同意后方可撤离留守人员。

(三)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对玩忽职守、延误火战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四)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结束后,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估调查组,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评估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十一、预案的终止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由区森林草原防扑火指挥部宣布预案终止。

十二、奖励与责任

对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牺牲的人员,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对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单位或工作人员,依据情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森林草原防扑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十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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